酒店合伙经营合同(精选32篇)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并经营酒店,经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现依法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方式
1、双方根据总投资,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共同经营管理合伙组织,共同分享收益、分担损失。
2、合伙人财产投入数额及所占份额: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二、合伙期限
至,如合伙到期酒店仍能够合法正常经营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也未进行合伙解散清算,本协议自动继续按原约定条款履行。
三、合伙组织
1、合伙项目:酒店
2、经营范围:
3、酒店名称:
4、酒店地址:
5、经营形式:个体工商户
四、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酒店工商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之一,应当于之前依法办理酒店经营所需全部证照,保证酒店的经营手续合法,并保证办理工商、消防等相关证照年检的及时和合法。
2、乙方作为酒店的实际经营者之一,就投资比例对酒店享有赢年终分红权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
3、双方的出资只能用于对酒店的成本性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费用、进货、员工薪资等正常经营开支),合伙人不得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擅自挪用合伙出资。
4、双方均享有酒店的财务管理权,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为避免甲方利用登记经营者的身份便利隐瞒经营状况或对乙方制造财务查阅障碍,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进行监督和审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阅财务账簿原件,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相应资料。合伙期间若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等财务问题而产生争议纠纷且甲方不能举证证明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时,甲方应当按照资金实际损失或可预见收益的数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酒店经营管理过程所涉各类事项(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双方均应协商并争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各类事项作出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为毛利润除去运作成本、税金、费用、工资及其它合理开支后剩余部分,酒店应于每年之前完成年终财务核算后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对每年盈利进行分红,未按前述约定及时组织年终核算的,任一合伙人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协作。一方不予配合导致不能进行分红的,应按照应分红数额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承担: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先以酒店财产清偿,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比例承担。
六、入伙及退伙
1、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可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资出资份额给第三方,涉及入伙或退伙均需由全部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经营协议。
2、若涉及退伙,需在酒店进行财务审计、对合伙期间债权债务核实清楚后进行,退伙的一方需根据审计报告对其合伙期间应承担的债务进行书面签章确认,否则退伙协议不生效。
3、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能力、死亡或注销的情况下:
□按退伙处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办理退伙手续,酒店由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关系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代办解散清算手续。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无异议,由其代理该合伙人继续经营,或代替该合伙人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重新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经营。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时间:
2、合伙人会议召开方式:
□由执行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合伙人以外的酒店事务执行人负责组织和通知各合伙人召开
如会议召开组织人未履行义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如召开人确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或故意不参加的视为该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合伙人会议事项作出的决定。
3、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决议事项包括:
(1)提名、更换合伙饭店事务执行人;
(2)增加、降低饭店经营目标,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业务类型,制定酒店发展规划;
(3)决定合伙饭店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支出计划;
(4)决定合伙饭店的物价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内部经营和制度的事项。
4、合伙人双方对于酒店经营事项意见不同不能达成一致决议时,以出资比例较多的合伙人意见为准。如双方出资比例相同,应按照最有利于合伙组织及酒店利益的决策为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协议的管辖约定提出诉讼或仲裁。
八、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为:
2、执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饭店利益的活动。
3、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合伙人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其所获商业利益归全体合伙人,其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给酒店造成了损失,则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对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其他合伙人按酒店前经营期间以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的倍支付违约金。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无法计算具体利益或损失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擅自以酒店财产设置抵押的、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损失具体可计算),若无法计算具体违约金数额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