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伙经营合同(精选32篇)
5、对于酒店经营管理过程所涉各类事项(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双方均应协商并争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各类事项作出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为毛利润除去运作成本、税金、费用、工资及其它合理开支后剩余部分,酒店应于每年之前完成年终财务核算后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对每年盈利进行分红,未按前述约定及时组织年终核算的,任一合伙人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协作。一方不予配合导致不能进行分红的,应按照应分红数额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承担: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先以酒店财产清偿,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比例承担。
六、入伙及退伙
1、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可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资出资份额给第三方,涉及入伙或退伙均需由全部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经营协议。
2、若涉及退伙,需在酒店进行财务审计、对合伙期间债权债务核实清楚后进行,退伙的一方需根据审计报告对其合伙期间应承担的债务进行书面签章确认,否则退伙协议不生效。
3、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能力、死亡或注销的情况下:
□按退伙处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办理退伙手续,酒店由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关系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代办解散清算手续。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无异议,由其代理该合伙人继续经营,或代替该合伙人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重新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经营。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时间:
2、合伙人会议召开方式:
□由执行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合伙人以外的酒店事务执行人负责组织和通知各合伙人召开
如会议召开组织人未履行义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如召开人确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或故意不参加的视为该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合伙人会议事项作出的决定。
3、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决议事项包括:
(1)提名、更换合伙饭店事务执行人;
(2)增加、降低饭店经营目标,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业务类型,制定酒店发展规划;
(3)决定合伙饭店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支出计划;
(4)决定合伙饭店的物价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内部经营和制度的事项。
4、合伙人双方对于酒店经营事项意见不同不能达成一致决议时,以出资比例较多的合伙人意见为准。如双方出资比例相同,应按照最有利于合伙组织及酒店利益的决策为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协议的管辖约定提出诉讼或仲裁。
八、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为:
2、执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饭店利益的活动。
3、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合伙人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其所获商业利益归全体合伙人,其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给酒店造成了损失,则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对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其他合伙人按酒店前经营期间以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的倍支付违约金。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无法计算具体利益或损失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擅自以酒店财产设置抵押的、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损失具体可计算),若无法计算具体违约金数额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十、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且任一方不愿再继续合伙关系;
(2)全体合伙人书面协议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酒店被依法吊销、注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散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书面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发生15日内应当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清算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合伙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时如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按比例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一、争端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由乙方住所地仲裁委仲裁。
十二、其他
1、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合伙人可以修改此协议条款或补充约定,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变更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时间:
时间:
乙方: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 篇9
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_号码: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鑫龙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餐饮,客房。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__年2月15日起,至20__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本合伙出资共计__195万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145万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25万元。
合伙人陈圣秋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25万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资额期间,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陈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资额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陈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合伙经营终止:酒店转让所得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__对酒店发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财务支出具有决定权,并负责协调酒店
行政工作。____秋负责酒店日常事务管理。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期间,合伙人亲属不得参与酒店经营。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合伙经营期间,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终止合伙行为;如一方强行终止合作,则其投入出资部分归其余合伙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