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施工合同(通用31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2、 工程地址:**乡**村新农村
3、 承包范围:衬砌渠道三公里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月日开始至年 月 日完工;
6、 工程总造价: 元
(1)衬砌渠道及配套工程元;
(2)其他元;
二、施工要求
1、渠道衬砌采用砼“U”型断面槽,纵坡1/1000,渠道为C15砼预制,渠深0.40m,渠口宽0.43m,砼衬砌厚度0.05m;渠道每隔50—100m设一道伸缩缝,采用聚氯乙烯胶泥填塞。U型槽勾缝一般分两边进行,缝宽控制在
15—25m。渠道砼衬基础采用园土翻夯处理,翻夯深度0.6mm,干容重要求达到1.6t/m3。
2为了保证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乙方在施工中水泥必须用祁连山水泥厂或交通水泥厂的合格水泥,沙子、石子必须用庄浪河洗砂。相关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按照设计标准安装。
3、甲方及县有关部门验收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除并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4、按期不完工者,拖延每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处罚,若遇雨天工期顺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一定金额的材料款,待工程完工由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资金一年后如工程质量不出问题,付清剩余部分。
四、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
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负责保修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鉴证方代表(签字)
基础建设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_____
乙方:建池户(村)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就承建沼气池一事进行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文如下:
一、建池标准及价格:沼气池按国标(GB475084)建设。全包单价____元座,总价____元。包工不包料单价____元座,总价____元。
二、甲方责任权力:
1、负责完成池体建造、灶具安装和沼气池的正常启动。
2、为乙方发放《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管理和使用》技术卡片,指导乙方学会沼气池的日常操作管理和安全使用基本知识。
3、按全县统一价格收取建池费用,并开据县沼气办印发的统一收据。
4、承担沼气池建后质量保修责任。沼气池主体______年内出现坍塌、漏气的(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人为毁坏的除外),灶具及配件______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自行购置的除外),负责修复或调换。
三、乙方责任权力:
1、为甲方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与甲方搞好施工配合。
2、按甲方指导认真学习沼气池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进出料口要加盖保护,防止人畜掉进池内造成伤亡,不得在池口试火,不得开口自修,如有故障,要及时报服务站人员检修,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向甲方提供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以便填写《___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情况登记表》。并妥善保存好统一收据,以备兑现补助。
4、模具到位一次付清施工费用。如发生建池质量纠纷,报县乡沼气办组织鉴定,沼气办负责协调甲方限期修复。
5、保障甲方施工期间的设备安全。施工期间设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因保管不善,每丢失模具一片赔偿300元,施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模具运转,否则,每耽误一天赔偿损失费100元。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定。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沼气办、乡镇政府各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基础建设施工合同 篇20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工程发、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工程付款、结算等依据,其他事宜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承包人若延误工期,每天需按合同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属停水、停电原因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设计文件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 大写:
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执行1996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现行有关规定,按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费用据实结算。 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实际类别。取费等级:丙级,人工工资单价建安装饰均为28元/工日,临设增补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类别:按V类结算。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阶段分四次拨款:拨款时必须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础至±0,拨付割算款75%;
(2)一层至二层,拨付割算款75%;
(2)三层至四层,拨付割算款75%;
(3)五层至封顶,主体验收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装饰阶段拨款:
(1)内、外墙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办理完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保修金5%按国家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三个月内无息付清。
八、发包人材料供应:
1.瓷砖、洁具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样品和价格。
2.电线、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开关、插座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3.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材料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4.塑钢窗、内门、防火门、出库门、进户门及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发包人指定主材和确认价格由施工单位统一加工安装。
5.据实结算的材料需双方共同看样定价订货。
九、承包人材料采购: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专业施工必须用有备案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进行分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发包人存档。
4.按规定允许找差价的议价材料,由甲、乙双方按届时市场价签证确认。
十、材保费和配合管理费:
1.甲供材乙方计取材保费:1%。
2.甲方分包项目,乙方计取管理费2%;
3.定品牌认价的材料不计取材保费。
4.甲供材超出预算定额部分,按甲供价增加10%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