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承包协议(精选31篇)
15.2 甲方在每月5号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如逾期付款,乙方工期顺延.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6.1 乙方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之日起三周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二套.
16.2 甲方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并于验收后一周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乙方应按要求修改.
16.3 工程整改项目,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
17.1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向甲方送交工程决算书.
17.2 本工程结算以最终竣工图实际工程量加甲方认可变更签证单.工程结算按常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八六版),各项取费按常州市有关文件取费执行.
17.3 在本合同工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各项费率,则在本工程结算工程款中作调整.
17.4 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后一周内付清余款,留5%保修金.
第十八条 保修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保修壹年,期满后一周内付清付款.
第十九条 其它
19.1 本工程如遇特殊情况,发生二次驳运费用按甲方经济签证处理.
19.2 总承包照管费由甲方承担.
19.3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份数
20.1 乙方以甲方批准开工报告日期进场施工,逾期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开工押金.
20.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20.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金付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中国小商品城常州分市场 乙方:武进市江洋空调设备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基础工程承包协议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商议后,甲方同意给乙方承包工砌墙。
一、甲方决定给乙方砌墙范围及要求,用水泥砖砌1米高的墙。
1.砌墙范围1、2、3、4、5号楼,共5栋住宅楼的底层砌墙1米高等于工程完工。
2.甲方用水泥砖的规格是宽19厘米、长39厘米、高19厘米。
3.所有用的材料和费用,由甲方提供及支出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已决定以1.8元每一块砖的价格,给乙方包工。
三、付款方式:甲方给乙方。以下几点
1.工程开工进行期间,甲方必须以百分之八十的工程款付给乙方。
2.做完五栋住宅楼的底层1米高墙后,甲方必须在3天内全部付清工钱给乙方。不得拖欠。
3.以现金方式付款。
四、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后,此书立刻永久生效。
法律代表人: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基础工程承包协议 篇23
甲方: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
2、工程地点:三原县渠岸镇东100米处;
3工程内容:本工程设为地上五层,前部六层,现实际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23㎡,内容包括有土建、给排水、用气等。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中除甩项部分外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2、对于弱电部分只做埋管、按图纸设预埋到位。
3、对于所有门窗、二次装修瓷砖,大理石洗漱台,卫生瓷片均未切 ,不在承包范围内,不含所有涂料工程。
4、埋设标准说明
⑴给水灾本工程内全部接通;
⑵室内为毛地墙(墙体为抛光)卫生间爱你做志贴瓷,梯间地面压光,天棚水泥 顶,电梯间外不作装修。
⑶楼梯栏木扶手用 按依据图纸;
⑷户内灯具为图纸设计要求;
⑸外购土方未入,如需要外购则由甲方
⑹钢材主要以龙钢为主,按图纸设计尺寸使用(禹龙牌)
三、工期
1、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工程总天数 天。
2、工期每退后一天,按1000元对等奖罚。
四、工程质量: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1084元㎡,承包施工。
2、发生图纸变更,以及其他因素要变更,变更部分按双方协商的市场价增减后结算。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七、双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甲方负责办理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提供地下各种管道、帅线、通用线路,在开工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工作。
⑵开工前甲方应以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及红线为准,向乙方现场交验。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六套。
⑷工程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及时准确地发出施工指令,如期组织工程中间验收,若因甲方指令不及时、失误、工程进度不能按期如数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延误的工期相对顺延。
⑸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随时发出停工指令、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工作
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给的施工图,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及相应图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完成双方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进度报表等。
⑶乙方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等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内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员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认可后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⑷乙方交工前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进场,达到现场垃圾建筑均无污染。
⑸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工程所有安全在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⑹已设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工程保护,甲方不及时验收工程应承担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造成工程损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材料预购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预购,乙方确保预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标准,工程主要材料双方共同认可。
九、付款方法
本合同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分别为:基础、主体2层、肢体完、内外粉刷完、安装完、工程竣工。在双方确认工程量后5日内,甲方将进度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每次支付工程量价款的80%,剩余价款在工程验收完毕至工程造价的90%,其余款项在决算认可后付至97%(除扣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两年内支付。
十、工程验收、结算
1、工程验收
⑴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认可的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否则就认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⑵加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工程结算
⑴依据合同确定的平方米造价指标,在施工图纸设定的建筑面积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变更,现场实际发生的进行可观调息作为工程量终结决算依据。
⑵工程验收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工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报告14天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甲方留2%的工程保修金,其余款项一次付清。
十一、其他事项
1、此协议作为甲、乙最终决算的依据,其他仪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附件有效。
2、后有经来工作均以书面形式出现,有甲乙双方带白哦签字生效,其它均无效。
3、其他事宜,执行GF-20_-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