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用户安装工程合同(通用31篇)
6、安装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试车或调试。试车或调试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及在施工中与其他单位所发生的配合、协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2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9、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在 15 天内未派人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工程正式安装工期为主体验收合格 个月,超过一天罚款伍佰元,依次类推。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
11、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6天开始计算。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12、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或通知后6小时不到的,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自行请人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3、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对所有产品设备免费提供终身维护、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2)中央空调系统所有设备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因制造自身质量而发生的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保修期外,终生免费维修,在更换配件时由乙方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3)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产品出现故障30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
(4)中央空调设备(包括主机、潜水泵、主管道等)出现故障2小时内赶到,8小时内解决问题。
(5)乙方在每年春秋两季免费为中央空调系统检修2次。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施工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可以实施。
5、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书经双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生效。授权书明确规定工程师没有变更签字权的,协议书还必须加盖该方的印章方为有效。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乙方必须自备合格的水电计量表。
(2)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3)确定管道等设施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5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2、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于每月底前2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除实行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外,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
2、工程款支付方法和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室内管道材料和末端产品(风机盘算、控制开关)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主机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支付剩余工程款(除合同总价 %的保修金)。中央空调保修期一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结算工程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除非乙方出具要求支付现金的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在现场支付现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履行中,双方以传真、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载体向对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签证、结算书等,对方在收到后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签收,否则,也视为违约。
2、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有关变更、授权、验收、结算的文书、函件、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方可有效。
3、本合同其它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4、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火灾自动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用户安装工程合同 篇22
发 包 单 位: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表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水电表安装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及内容:3#楼2、3、4、6、顶层水电表安装(详见工程预算书)。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5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安排。
四、质量标准: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如质量未达到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干价为25000.00。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工程变动,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为工程变更。
六、工程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1、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乙方缴纳5%质保金日起10日内,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100%。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1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