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剂买卖服务协议(精选32篇)
6.3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后,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影响。 7其它约定
7.1因甲方改变砼外加剂使用,由乙方负责所供外加剂的罐体,管道由甲方负责。
8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须友好协商。
8.2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2合同有效期为2年。协议到期3个月之前买卖双方若无书面反对意见,则视同本协议再延续一年。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外加剂买卖服务协议 篇5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年 月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吨/元) 金额(元) 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 。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 。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
2、运输方式: 。
3、交货地点 。
4、甲方应提前 小时以(书面 / 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 。
3、价款的支付时间: 。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附件)
品 种 项 目 控制指标 备 注
混凝土外加剂买卖服务协议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同单价为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价格,含运杂费、税金,实际供应数量以需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符合现行GB8076《混凝土外加剂》标准;
2、用于客运专线的还需符合铁道部《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指南》有关质量标准;
3、满足本项目业主、设计方面的相关要求(按照业主规定以及设计文件明确具体内容);
4、供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外加剂必须与原样品(需方选定配合比时所送样品)一致;
5、供方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对外加剂的适应性和品质可作适当调整,但须保证混凝土的质量(保证到场的外加剂掺量不高于试配时的掺量);
6、产品保质期为产品交接之日起12个月;
7、当环境和设计文件等发生要求时,供方应根据项目部递交的补充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供料,确保供应的产品符合补充文件的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要明确)。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担运杂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现场称重与送货单标重相差± 0.3%时按标称重量签收,相差超过± 0.3% 时,按实际重量签收。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如需回收,供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需方负责使用期间的保管。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每批产品随机取样检验(双方各封存样品一份,存在供方试验室),需方在10日内提出产品质量异议。供方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解决,否则视为接受异议并承担相关责任。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往具相关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需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供方承担检验费用并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无条件退回此批产品。
八、随机备品、配件供应数量及供应办法
需方提前5天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送货,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供货。需方随车提供本批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25日办理结算手续,次月凭税务发票按照供货金额60%付款,余款在该批产品使用完毕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
3、需方资金紧张时,双方协商可延期支付。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签订前供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5%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按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应确定数值),合同履行完毕,未出现质量、供货、服务等问题,结清货款后无息退还;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的,一次扣除1万元,出现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