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服务合同(通用30篇)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费(住宿为三星级酒店标准)。
3、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同时进行或分期设计,经双方协商后,设计费按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按各阶段完成情况提交设计费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而甲方需于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有关款项予乙方。
九、设计批示:
1、甲方委派和认可一名人员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乙方应认可甲方所派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阶段前传真的设计要求书应作为乙方进行工作的依据。
3、硬景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软景施工图的正式出图前,乙方应提交四份完整的设计图纸供甲方进行审阅,之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达到甲方的要求后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图纸。而甲方修改设计内容是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设计方案,均应当按照违约履行所设计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30天,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若结束工程或终止合约,解决方法可依下列几点处理:
(1)若终止合约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将负担乙方前阶段的费用;
(2)终止本约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职责所引起的话,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费用。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关之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设计版权应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国际网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关于设计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公司环境艺术设计服务项目进行设计。
二、项目时间:
结束时间:限时一年,设计服务时间签订日至20xx年07月10日止。
三、项目费用
费用合计人民币: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费用的全额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受托单位信息
公司账户:深圳市壹丹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账户: 5138 7136 01;大额行号:。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方设计完毕后,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或品牌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全称:
开户行:
帐号:
大额行号:
关于设计服务合同 篇11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咨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_)。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