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承包合同模板(通用32篇)
(七)、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八)、工程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工程总工期: 个日历天数。(按投标工期与甲方要求的工期中较短的工期填写)。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工期不予调整.
(九)、工程承包范围:场地平整(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十)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兑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证书送到霍山县质量监督站备案,主体工程竣工后退还。
3、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
(十一)、工程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合同价在施工中按挖方工程量乘以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元/ m³计算总工程价款一次包干。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 元/ m³为固定单价
(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或增减工程量,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已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除发生下述情况按实调整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或工程量。
1、甲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
2、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按投标中综合单价 元/m³计算。
(十二)、甲乙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附在合同后)。
(2)双方约定的由发包人应作的其他工作。
2、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