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书(电子产品用)(精选31篇)
需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合同款项,否则供方有权收回产品的使用权并停止相应服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供方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如因操作不当或疏忽造成工作数据丢失等责任事故,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或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地址: 地 址:
负 责 人(签字): 负 责 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购销协议书(电子产品用) 篇15
甲方(购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 成品油,具体标准如下:
名称:
品种:
规格:
单价:
总金额:
用途:
第2条 标的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的 成品油的数量为 。
第3条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 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 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第4条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3)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名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签收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第5条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可提油。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 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国石化 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第6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向对方给付未履行部分价款的 %的违约金。
第7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种类或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
第8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及时清算余款。
第9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0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11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 )种方法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供货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
购销协议书(电子产品用) 篇16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于年月日年度买卖合同,双方在此确认:
1、 双方就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已充分向对方进行了解释。
2、 双方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遵守这些条款可能产生的后果。
3、 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一、合同订购清单:
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含税价)订购数量总金额(万元元)
生石灰块状≤80mm吨
总金额(大写):
注:合同单价为含税到收货点价,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
二、质量标准:
1、化学成分(%):
项目CaOSiO2MgOPSH2O
生石灰≥85≤2.5≤2.0≤0.01≤0.3≤0.5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汽运交货于广东湛江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以需方过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合理磅差双方约定为3‰,超出磅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计量机构仲裁。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散装,运输须有防潮措施。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开可抵扣增值税发票,税率(16%)。发货起15天付款,30天付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至当地仲裁或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交货时附送货单、质保书(检验报告单),提交发票时应附签收的送货单、磅单 。
2、供方所委托运输方在需方厂区内应遵守需方管理规定,如造成需方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的双倍赔偿,由供方承担。
3、车辆前后轮距不得超13.5米,地磅毛重限重150吨,如超标由供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费用由供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购销协议书(电子产品用) 篇17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