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七)(通用34篇)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合同范本。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购销合同(七) 篇12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含预埋件
含正规发票
另计
以上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1、产品规格要求:
具体颜色参见双方确认的邮件图片。
A、照明:内装4根飞利浦灯管,使用正泰漏电保护系统,灯管照明系统连接安全到位,电源线预留至广告箱体以下0.5米。
B、质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和行业技术标准,乙方提供十年的品质安全保证,三年的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后,仅收取材料、零件费用。(人为损坏,自然灾害除外)在平直安全保证期内,正常使用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和地点:
20xx年 月 日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运费、搬运费另计)。
3、包装及随机配件:
由乙方提供必要安装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乙方提供设备的随机附件和配件。
4、验收方法:
乙方向甲方交货时进行货物验收。
5、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后两天内通过银行电汇向乙方支付50%的制作款共 元,在乙方生产地现场验货并支付50%货款共计:元,风险责任的转移:本合同项下产品毁坏灭失的责任在货物到达双方约定的收货地点并交货验收后有乙方转移至甲方。
6、违约责任:
逾期支付货款或迟滞交货的一方,按总货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具体损失。除不可抗力之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外,违约方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
7、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附材料表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七) 篇13
买受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臵外墙饰面砖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购买产品:外墙饰面砖
第二 品牌产地:溶洲牌
第三规格:22贴/箱,按两平方计算,每11贴按壹平方计算,每贴12小块,每贴联长规格295x295mm,每块外墙砖规格145x45mm,每两块间间距5mm;具体规格及色板以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确认为准。
第四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以乙方与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综合单价为准(含外墙砖出厂价格,运杂费,装、卸费用)。
第五购买数量:暂定为65000平方米,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材料分包人双方就分包材料购销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材料概况
材料名称: 外墙饰面砖
工程地点:
材料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单价每平方为23.50元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2.3 合同暂定工程量为65000平方米, 合同暂定总价以乙方与发包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标价为准。
2.4 结算时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2.5本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零工。
2.6上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①外墙饰面砖(纸皮砖)一切主材费用;②其价格包含甲方签收材料前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及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注:工程卸货地点为送货车辆可到达处同一楼层的十米范围内)。
三. 材料承包内容:
荷兰水乡九期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外墙饰面砖。详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3.1 材料规格尺寸及外观以及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及确认的材料样板为准。
3.2 负责自身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装卸、码放。
四、 材料工期:
4.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第一批货物在合同生效日期30天内到场,剩余货物在甲方提出计划后5天内到场。如乙方认为很难保证材料按时进场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报告,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日期延误。
4.2尽管本合同已有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材料进场日期推后,进场日期相应顺延(如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通行的,日期顺延)。
五. 工程款付款方式:
5.1预付款。甲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开始生效;预付款在提货率达98%或以上时在提货时作货款冲抵。
5.2 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材料价款的100%;
5.3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0日数量结算一次。当月货款下月25日前以支票方式支付100%,(每月乙方上报材料数量后,如甲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材料进场当日通知乙方,并由甲、乙一起复核。)
六. 工程质量标准:
6.1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性能、规格、色泽、质地等都必须是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有效材料。如违背该条所约定条款,甲方将双倍追索所付费用,并追究所造成的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