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协议(精选22篇)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合伙协议 篇3
第一条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 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本条款根据人数自行增减。
第二条 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结成个人合伙。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
【律师提示】:1.合伙目的为非必备条款,但写明目的有利于对后期合伙的经营行为的判断提供依据;2.合伙期限可以不进行规定)
第三条 出资数额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 元;
所有的出资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间,该出资性质为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完成出资。如果在该期限前未能及时出资,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时出资的人数不足2人,则本合伙自动解散。
【律师提示】:1.该条款对出资内容仅作概括性规定,当出资方式不是货币而是其它动产或不动产时,建议以“个人合伙出资份额确认表”的形式详细记载出资内容,避免发生争议;2.个人合伙中,财产归各合伙人单独享有,不需要转移所有权;3.出资中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可以经过合伙人协商后,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办理所有人的变更。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权;
5. 。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权利。
第五条 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人负有如下的义务:
1. 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2. 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 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
4. 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合伙负责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对其它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6. 。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义务。
第六条 经营管理
(一)合伙字号为 ,委托合伙人 依法办理工商核准登记,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二)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
对以下日常事务,共同委托 作为合伙负责人进行处理:
1. 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 签订金额低于 元以下,与经营范围相符的合同;
3. 对日常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管理;
4. 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物资;
对于重大事项,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
1. 合伙解散;
2. 与经营目的无关的投资行为;
3. 对外进行担保;
4. 对处分个人合伙财产中不动产及其它重要资产;
【律师提示】:1.个人合伙可以不起字号,但是,明确规定字号便于进行工商登记;2.非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可以不去进行工商登记,但是,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如门店、餐馆……则需要办理工商及相关行政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3.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和重大事项的范围可以根据合伙人间的协商自行进行调整。4. 日常经营事项可以委托多位合伙人共同执行,但最好明确执行人之间的权限。5.根据合伙人协商,重大事项的表决可以采取其它多数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