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三)(精选33篇)
一、工程内容:
预埋件、主钢结构系统、彩钢瓦、墙面系统、屋面系统、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油漆、设计费等,。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三、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结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等)工期顺延。
四、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合格,由乙方质量人员现场检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充分说明施工要求,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及电表箱以上电线,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施工要求,按要求施工,同时提供各单项目的材料报告,如需现场复查,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准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3、乙方应为甲方喷两到三边底漆,确保钢材长久使用。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万元,合同签订3日内,先预付材料款40%,钢结构进场后再付10%,待工程完工后经检查合格15日内全部付清余下款项,合同总价3%的质保金除外。
2、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配带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以防为主,安全施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十、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签章)乙方:___(签章)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三) 篇22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基础土建工程等内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