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三)(精选33篇)
4、本工程屋墙面彩板到场地内,发包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彩板安装。
5、安装竣工通知发出后十日内发包方付足合同总价的7%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余款3%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留滞,保质期为半年,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全部保质金。
6、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即逾期三日仍不付款,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承包方应限期发包方提供有效经济担保,若发包方不能在承包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承认的经济担保,承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逾期延工期时间,甲方按未到款总价承付补偿金。
7、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对延期工时作双倍延长。
8、本合同结算方式:应汇入承包方书面出具的指定的银行账号,未到账则视为无效。
六、工商、税务、城建等政府各部门的一切费用或干扰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后,要文明施工,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质保量,并注意安全。
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履行的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八、违约责任:
因单方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并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中所有双方签章附均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如遇特殊情况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钢结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