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转让合同范文3(通用35篇)
荔波县进城路口广告牌,长11米,高6米,单面,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用费用
甲方每年需向乙方交纳租赁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此费用含一年的广告位租用费,初次上画费、中途一次换画费用、广告发布费及维修维护费用。
三、付款方式
先付款3000元,余下金额待安装结束一次性付清。
四、使用维护办法
1、此广告位由乙方提供,同时乙方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在甲方使用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的建设质量及使用期间的维护问题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
2、如广告牌及画面出现掉落、裂、垮塌等现象,乙方必须及时修复、若乙方没注意到甲方先发现的,甲方需告知乙方修复,
从甲方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3、甲方在此广告牌上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工商广告登记所需同手续交由乙方进行登记办理;若甲方不按时提供相关登记所需材料造成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登记,未能及时发布广告责任不在乙方,如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收回此广告牌广告使用权利,如甲方还需继续租用,在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5、使用期限内如因乙方与其他商家的商业行为需要终止合同的乙方要退还甲方未使用完的租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如遇政府建设规划需拆除此广告位的,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拆除,乙方需按照发布时间退还甲方剩余广告发布费,不需要赔偿甲方任何损失,若合同期限未到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需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退还广告发布期剩余费用。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以附件形式加入合同条款。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转让合同范文3 篇2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品牌产品宣传册的设计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项目和内容
1、设计项目: 单页(4张)
2、设计内容:平面设计、完稿制作、产品拍摄、场景制作、菲林打样。
3、宣传册的样本提供
二、设计要求
1、宣传册的设计规格 ,设计样稿 页,以供甲方选择定稿。
2、按照甲方提供产品的风格进行设计
三、材料的提供
设计、样本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已结算在甲方支付的设计报酬中。
四、交货日期、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及样本的交付按以下进度进行,但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交货地点在甲方所在地。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或履行合同不能。执行环节的进度控制参见附件(作业进度控制表)。
五、验收办法
以甲方认可签字的样稿为准。
六、报价、报酬及结算方式、付款期限
1、乙方对设计内容的报价如下,此报价已含设计材料费用。
(1)设计
(2)样砖的拍摄及较色
(3)整理
(4)效果图制作
(5)出菲林、打样
甲乙双方原则上同意按上列报价结算,本合同项下总报酬暂为 元,实际金额按最终确认稿页数进行结算,此页数需经甲方承办人书面认可。
2、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和样本后9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复制,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设计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享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修改,并准时交付设计成果。
4、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便利。
6、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不符合甲方的委托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限期让乙方予以整改。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的,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计成果的,应向甲方承担设计总价3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承担设计总价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转让合同范文3 篇2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位于梧州市东出口收费站旁的Τ型广告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乙方管理期限:
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二、 盈余分配及核算方式:
1、 核算方式:帐务公开、实收实支、独立核算、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2、 盈余分配,以成交额为依据,减除支出后甲乙双方第一年和第三年按纯利(甲方)2:1 (乙方)比例分配;第四年至第六年甲乙双方按纯利 1:1 比例分配。
3、 甲乙双方共同支出:广告制作费、设计费、广告画税金、装卸画人工费、业务费、业务员和办证员工资。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由乙方出资制作广告牌并安装,所有费用划入成本。
2、 乙方全权经营管理广告的一切日常事务,甲方不予干涉。
3、 乙方负责制作完成所有广告设立位置的效果示意图,甲方积极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资料及相关文件。
4、 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5、 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都有对外开展业务的义务,但甲方只能协助乙方进行业务洽谈。
6、 本合同内的合作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及支出费用必须通过乙方广告公司进行收支,合作期间内,乙方有义务做到财政分明并有义务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包括财政收支。
7、 合同期间,甲方广告牌的广告设置权和广告发布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与除乙方外的第三方合作经营。
8、 甲方如将广告牌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必须保证使第三方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9、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第三方(新所有权人)在签订该公司所有权转让、抵押合同时必须在合同内注明乙方与第三方(新所有权人)仍可继续本合同的延续及履行。
四、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如有一方中途终止,除赔偿因终止合同造成的全部支出和损失外,再支付本合同保证金五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2、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条项,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可见或预见的损失。
3、 合同期间,甲方只能委托乙方经营,如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给予乙方拾万的经济补偿。
4、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负的违约责任。
五、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尽量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 由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七、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