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出资设立公司)(精选33篇)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__________
(1)分红的时间:__________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__________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__________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__________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出资设立公司)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