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劳动合同(精选35篇)
1、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是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的。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是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适用的',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决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服务期条款,需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还有条件限制,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只有在条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即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提供了其他特殊待遇。
3、 服务期不一定与劳动合同期一致,也不必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
很明显,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每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都会存在的,但服务期限就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的,才会与之约定服务期。
服务劳动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揭阳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一致同意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
2、在试用期内,甲方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不胜任岗位正常工作要求,隐瞒疾病、视力、文化、品德等),可以即行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部、室、公司)岗位工作。上岗合同随后另行签订,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和工作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实际能力可作适当的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
3、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第三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可以货币形式纳入工资管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违反操作(工作)规程而致使公司财物受损和个人自伤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