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劳动合同(精选35篇)
合同期与服务期性质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具有鲜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而服务期是当事人以劳动合同或者专门协议的形式特别约定的,带有任意性的特征。劳动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归属于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服务期的利益则完全归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不能随意解约。并不是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李迎春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对劳动者并无实质的约束力。而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不能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服务劳动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揭阳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一致同意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
2、在试用期内,甲方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不胜任岗位正常工作要求,隐瞒疾病、视力、文化、品德等),可以即行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部、室、公司)岗位工作。上岗合同随后另行签订,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