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劳动合同(精选35篇)
6.乙方保安员若侵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乙方责任的,造成损失由乙方在费用范围内先行负责赔偿,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保安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保安派遣费用,每延迟一日加付应付额3%的违约金,超过15日未付的,乙方有权撤回保安暂停服务并随时解除合同,因追索违约金及所欠费用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指派保安员从事约定服务职责及岗位以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所派人员如有睡岗、脱岗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责任范围内甲方损失的,经有关部门核定(损失价值以评估部门评估价值为依据)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按评估部门的评估依据再服务费范围内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得以服务费相抵扣赔偿金额。
2.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拒、突发事件及乙方人员为了紧急避险等情况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2.乙方人员值勤中为维护甲方利益造成的伤、残、亡等事件,其费用先由乙方所购买的保险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与另一方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各出具并送达给对方的书面材料,对方应进行签收,拒绝签收的,以特快专递送达至约定地址视为送达。
5.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落款处完善地址,落款处双方所留地址为一方出具书面材料给另一方的送达地址,亦是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双方落款处所留地址发生变动,地址变动方未通知另一方的,材料送达至变动前的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如未留地址的,以特快专递送达地址视为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补订协议,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合同执行地所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