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通用31篇)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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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
结构。
6. 。
7. 。
第二十六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
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
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
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
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见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
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 份,【 】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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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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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全装修住宅提供)(应标明功能和主要空间层高)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约定
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2.电梯: ;
3.管道: ;
4.窗户: ;
5. ;
6. 。
(二)内装饰装修部分
双方就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约定如
下(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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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起居厅
1 地面
瓷砖
大理石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石材
瓷砖
3 吊顶 石膏板
卧室
(书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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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3 门
木门
玻璃门
厨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墙面
瓷砖
石材
吊顶
铝合金
石膏板
2 橱柜
洗涤池
柜门材料
台面材料
3 厨房设备
油烟机
燃气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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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4 门
木门
玻璃门
卫生间
1 地面
瓷砖
石材
2 墙面
瓷砖
石材
马赛克
3 吊顶
铝合金扣板
防潮石膏板
4 淋浴空间 淋浴房
5 卫浴
盥洗盆
马桶
6 门
木门
玻璃门
其他
未尽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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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国家和省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厨房、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5.装修工程:
(1)埋设于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2) ;
(3)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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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其他约定
。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坐落位置、产权约定、使用期限、面积或尺寸、价款
与结算、交付、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二 其他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该物业的名称、面积或尺寸、物业及占用土地的权属情况、价款与结算、交付、
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 篇29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