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协议(通用34篇)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第44条 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相一致。
甲方:乙方: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应乙方要求,同意乙方利用甲方的资质在桂林设立分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分公司名称: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二、 承包方式:采取年度经营管理费大包干方式。
三、 承包范围:甲方资质经营所包括的范围。
四、 承包期限:暂定四年,从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之日起,即20xx年月日。
五、 年度经营管理费大包干标准和缴纳时间:第一、二年每年为叁万元,第三、四年每年为伍万元。甲方资质如升为一级,则年度经营管理费每年度在不低于壹拾万元的基础上再设定。缴纳时间:第一年应在乙方将甲方资质在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完成并批准之日起二十天内一次性缴清。往后均在合同期每年度第一个月内缴清。除此之外(年度经营管理费)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 设立“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场地和用具的租用或购置等及有关部门注册备案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坚持以国家的法律,地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并维护好甲方的各项利益。
八、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
1、有权维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收取年度承包经营管理费。
3、对分公司有经营监督权。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提供甲方公司有关证件、证书、执照原件(不包括个人证件)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和联系业务。如甲方需要有关证件速回,乙方应积极配合。
3、甲方只提供有关个人证件给乙方办理注册备案,但乙方必须经得证件主人同意。
4、派出相关人员配合乙方施工、经营及办理有关手续,其差旅费及工资由乙方支付。
5、提供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开设公司账户给乙方开展业务经营。
6、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7、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力
1、有权自主聘任人员组成分公司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2、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罚、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3、有权制定内部分配制度,自定工资标准。
4、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5、乙方负责自有员工的社保,劳保统筹金由分公司自行支配使用。
二)乙方的义务
1、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在经营期间争创样板工程。
2、必须以保证甲方利益为出发点,不损害甲方的利益,保证依法使用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账户,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3、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应缴税费。
4、必须按期上缴承包经营管理费。
5、承包到期后应负责继续履行与其他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与其他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6、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十一、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未按期交付应付合同款项,甲方在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投标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情况,受到当地建设系统处罚,所有处罚后果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经济赔偿。
四)乙方如利用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类证件进行非法经营,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
五)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自身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营损失及法律责任也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和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六)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索经济赔偿。
十二、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经甲方认可,乙方可以另行指定承包经营代表,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满,乙方有意继续承包经营,乙方有优先权,承包费用酌情增减。
五)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在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有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篇1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 工程地址:
3. 居室规格: 。
4.工程内容:施工图。
5.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大写 (¥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它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