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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招商合同(通用16篇)

2024-03-11 19:11:05合同范本打印
代理招商合同(通用16篇) 代理招商合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为共同做好甲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签约地:年月日

代理招商合同 篇7

  甲方名称:

  地址:

  乙方名称: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扩大合作的真诚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协议,幷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代理销售及招商工作

  代理销售、招商标的:甲方将“东方@嘉年华”二期未销售商铺委托乙方销售、招商工作。具体房源以甲方书面提供确认为准(见附件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作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四条销售、招商目标

  1、销售目标:现金收入

  2、招商目标:实现招商(所有商铺,除一楼门面房)。

  第五条销售、招商佣金:

  1、销售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②销售佣金的确定:

  销售率达3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提;

  销售率达5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5%提;

  销售率达8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2%提;

  甲方在乙方销售过程中承担推广所需广告费用,乙方应对市场调查定位及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③溢价的确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可销售单位的销售基价(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有权提价,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基价的,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销售现金收入的10%作为溢价分成,溢价部分不再提取佣金(销售基价应以甲方提供的当期基价为准)

  ④销售佣金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根据实际房款到位现金结算,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佣金及溢价分成,同时相应调整当阶段的销售进度,买受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而支付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双方按五五分成,乙方不再计提佣金。

  ⑤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报表,甲方于次月的10日向乙方支付前一月佣金的40%和溢价分成的40%,其余的作为乙方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累计完成销售目标后一次性支付。

  ⑥乙方应按甲方的需求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招商前期费用、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1、招商佣金的`确定: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②代理佣金:招商代理佣金总额为租赁合同第一年房租的十二分之一,即第一年房租的一个月租金。

  ③溢价的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基价,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基价时,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现金收入的10%作为溢价分成。溢价分成不再计提佣金(年租金基价原则按房价的12%计算)

  2、招商佣金的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甲方提供的十五年期《租赁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招商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销售、招商的阶段性最低标准:

  第一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二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三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低于以上目标,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日期实现上述目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合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幷保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销售、招商提供方便。

  3、甲方有关人员有权参与乙方为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操作思想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4、对乙方建议的销售价格表、认购书格式、付款方式、招商。

  5、甲方负责收取房屋定金及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办理按揭手续。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广告宣传的内容,并由甲方书面审定同意后方能发布。

  7、甲方有权预留任何部位或房屋的房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合同期间,甲方享有房源调配权。

  8、甲方有权依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提高或降低对外销售基价,调整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并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作为乙方结算的销售基价。

  9、销售、招商优惠政策等甲方有权调整。

  10、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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