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租赁合同(精选31篇)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租赁房地产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
6.2 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6.1条约定支付佣金。
6.3 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6.1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6.2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在乙方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后 日内退还租赁保证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7.2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8.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区。
九、备注: 出租方: 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承租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年月 日
地产租赁合同 篇7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_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 _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职工公寓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详见附件)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指定总经理办公室与乙方对接确认当月的费用,并代办缴费事宜。
3、甲方户名:_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权利及责任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提供的房屋应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6、甲方免费提供四楼太阳能热水器(含电加热器)、三楼裕豪牌电热水器1台、洗澡间、卫生间供乙方使用,甲方负责三楼走廊和卫生间的保洁。乙方需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维修,并对以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7、甲方提供停车位。
8、乙方进出大门时间要求:早6:00~晚11:00
第五条 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446794江山地产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玉海街道西小街56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 )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房屋共有3个房间(不包括卫生间),其中北面有东窗房间一个房东存放杂物,不出租,承租人不得打开;只出租中间房间及南首房间各一个,卫生间一个由承租人使用。房屋结构 砖混 ,房屋附属设备旧家具。
二、租赁期共 12个月。自20_年6月1日起至20_年6月1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年租金为8000元,(大写 捌仟元整)。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必须在 每年6月10日前(现金)缴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保证金,保证金为 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设备、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每年6月1日前(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的,除应补交所拖欠的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
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