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合同(通用24篇)
7. 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 当日。
第八条 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 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__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 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办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代理注册公司事务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 的 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____
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局营业执照为准。该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 万元,实收资本____ 万元
法人:1. 身份证号码:____ 占 ____%的股份
股东:2. 身份证号码:____ 占 ____%的股份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注册公司,办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
1.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注册及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____元,大写:____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因非政策性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缴纳的费用还需缴纳。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七、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办理时间的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如在办理过程中因注册公司相关法规改变按相关新法规执行。
九、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办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处分权的房屋,进行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手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的房地产位于海口市______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装修: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要求:
甲方预期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壹仟万(¥1000万),(具体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为准);办理五年期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_______________6.9%,(本利率根据当时政府执行的基准利率上浮0.1%一0.3%),没有账户管理费。
三、结算方式:
银行抵押放款的结算方式: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贷款资料给乙方之后,乙方开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如甲方申请通过银行审批贷款,待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方必须先行支付代理佣金的50%给乙方;剩余部分的代理佣金,待款项到达甲方申请贷款银行的账户之日必须开始进行结算。如果逾期两天未跟乙方进行结算,甲方将自愿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甲方承诺将此保证金无条件奖励给乙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