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店员工聘用合同(通用30篇)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南通XX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茶叶店员工聘用合同 篇24
甲方: 诊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_年(自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自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 _________年 _月_____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 。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资格(证件)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
2、甲方有权根据诊所工作性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但应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效益提成另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____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八、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茶叶店员工聘用合同 篇25
甲方(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根据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工期为 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
3、
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1)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