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房房屋租赁合同书(精选31篇)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仓库房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 ),需要租赁甲方地处( )房屋门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生产经营场地房屋门市为:门市 间,门市长 米,宽 米,计 平方米。共计 平方米,门前空地由乙方停车使用,租赁门市前后左右环境:前( )为界,右( )为界,左 为界,后 为界,租赁日期由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延后门市装修 日)
二、门市租赁资金每年 万,甲方必须保证水电到户,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付款方式采取先付费后使用,每年一次性付清。
三、租赁期为5年,(从20xx年 月 日起止20xx年 月 日止)在5年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租金不变,不得擅自涨价,五年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甲方应先行优惠租赁乙方,届时另行协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门市结构,所需门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撤除、搬迁,甲方不得干预阻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可作补充条款附后。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仓库房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7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租赁房屋信息
1.1用于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位置:市区。
房屋结构:室厅卫。
房屋建筑面积:平米。
房屋产权证号:。
1.2租赁房屋的具体出租范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全部范围;
(2)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的部分范围,即:(除非有特别说明,承租人有权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
1.3关于车位,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不含车位;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包括个配套车位,位置或编号为。
1.4对于上述条款确定的租赁房屋范围,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2条房屋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2.2用途补充说明:。
第3条租赁期限
3.1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第4条租金与押金
4.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元)。
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的调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不作调整;(¥元);
(2)租赁每满一年,在上一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加%。
4.2押金标准:等于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天内,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4.3付款方式:按支付,具体如下。
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对应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对应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后依此类推。
4.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账号。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5发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房屋出租,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第5条其他费用
5.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已提前预交上述费用的,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5.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5.3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6条交房与退房
6.1交房: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