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集合(通用33篇)
②在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或谎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不服从甲方管理的,酒后值班或值班期间饮酒、打牌的;
④值班期间玩忽职守的,擅离岗位造成物品被盗的;
⑤盗窃公共财物的、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执勤的、不听从甲方力领导的,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
⑥严重违反甲、乙双方纪律、规章制度及触犯法律的。
4、乙方人员(保安)在工作期间、非工作期间发生的疾病、伤亡等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保安人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指定区域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门卫:主要对大门入出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检查、验证、登记。车辆入院内负责指定停放位置。
2、巡逻范围:负责甲方院内的巡查,下班后由乙方保安人员关闭室外照明灯,防止院内物品被盗、被损。甲方指定的重点区域必须达到安全设施要求,并符合有关规定。
3、乙方负责看管好甲方单位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各种车辆及办公物品,以防丢失或被人损坏。
4、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
5、院内清理由保安进行,每天应对院内进行清扫,确保区域内地面、道路无杂物、建筑物外墙无乱贴、画现象。
六、责任承担
1、履行合同期间,在乙方责任区内发生盗窃,经甲乙双方调查和公安机关认定,确属保安队员直接责任的(不含个人财物及现金),甲方损失价值在20xx元以下,乙方负责赔偿%;价值在20xx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乙方负责赔偿%;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将责任人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赔偿不了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2、保安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负责接听门岗电话,如有急事及时上报。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的另行安排。
七、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条款,否则应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集合 篇5
二〇一X年 月 日
说 明
一、本聘任合同书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书写。
二、聘任合同书由甲乙双方签订。甲方为用人单位为中小学;乙方为保安应聘者。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在学校)留存一份。
三、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代签无效。
四、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安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州、地) 县(市、区、特区) 乡(镇) 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
为了确立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止,合同为 年。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任乙方在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即乙方所在学校岗位工作要求,履行保安岗位职责。基本要求: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加强校园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和及时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保安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以主人翁态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注重仪表,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持门卫清洁,确保监控设备安全,负责校门周围清洁卫生,负责校花坛花圃的养护;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比较陌生的来客先与其要找的老师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车辆停放位臵;维持学生上学、放学秩序,禁止家长车辆进入校园,如逢下大雨等特殊情况,一人坚守门卫,一人负责维持教学大厅秩序;上课时间不得让学生进出校门,如学生有事须凭班主任出校单,以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家长来访接待课余时间才能进入校门,上课时间拒绝接待;保安人员实行坐班制,确保门卫室24小时有人值班。夜间保安人员实行巡视制度,发现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报警。师生离校后,检查教室及办公室门窗电等关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3、乙方须接受甲方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要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精神及国家与省的有关规定保障乙方的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
2、受聘人员的岗位月工资 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法律、法规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⑴在聘任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⑵在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⑶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出逾期不归的;
⑸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⑹在聘任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⑺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⑻不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⑴乙方在聘任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保安工作的;
⑵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⑶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在聘任期内乙方自动离开岗位,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⑴在聘任期内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在聘任期内因公负伤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⑴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⑵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任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⑶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⑴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