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集合(通用33篇)
保安服务合同集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保安公司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4)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____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2)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6)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底于肆百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甲方应在当月____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
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____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日期:
保安服务合同集合 篇2
甲方为保证办公、生产、经营安全,特委托乙方选派保安员向甲方指定办公经营场所提供保安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服务概况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委派保安员,以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为准派驻保安员,保安员接受双重管理,甲乙双方同时具有管理权。
1.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区
1.3 每天24小时进驻现场服务,为服务区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报警监控、保护各项财产安全以及关系到站内正常秩序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为一个年度,以甲方书面通知派驻日为依据。
2.2 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续签服务合同。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标准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160元/人/班(每班8小时),餐费按照实际情况列支,由甲方支付。如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安员,如更换保安员还不能符合合同约定标注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对
3.2 服务费包含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服务费包括:保安员基本工资、保安员各项保险、税金、管理费、车辆油费、其他费用。
3.3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部分费用已列入保安服务费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3.4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统一缴纳商业保险,保险种类乙双方协商为准。
3.5 每月15日前,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的服务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对保安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教育,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在履行职责时予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每月的相应记录。甲方有权派出人员参与检查和考核保安员每月出勤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保安员应积极配合。
4.2 保安员进驻现场前,乙方应提前2日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甲方对乙方及保安员提出的涉及不安全隐患及漏洞的合理建议应积极整改。
4.4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安排保安员的工作班次。
4.5 甲方为保安员提供食宿。
4.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对于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处罚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当接受甲方的意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如甲方认为乙方保安员不符合要
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更换意见后7日内予以更换,经甲方认可后履行职责。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7 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约定监督检查保安员日常工作,对违管理制度有关及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保安员,甲乙双方协商后对保安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2 乙方委派的保安员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保安员的要求。
5.3 在保安员进驻现场履行职责前,乙方应对其进行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并做好入职前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培训。
5.4 对于服务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漏洞,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