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精选23篇)

2024-09-22 23:15:18合同范本打印
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精选23篇)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1][2][3][4][5][6][7]

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篇5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