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制度(通用31篇)
第十七条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并在收费单据上列明。
接受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的伤病员应当按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第十八条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对突患急、危、重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无法确认身份人员,应当给予救治,并通过政府救助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属于救助对象的,由民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在“110”、“119”、“122”报警电话接警时,对需要急救伤病员的,应当及时通知市急救中心或者急救分中心。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应当优先放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其通过红灯路口和禁行路段。
通信运营单位应当保证社会急救医疗机构的通信畅通,并及时提供技术服务。
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灾害事故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的救助能力。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运动场馆、旅游景区、矿山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专业性或者群众性的救护组织,配备必要的急救药械,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急救医疗技能培训。
第二十二条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的;
(二)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应诊制的;
(三)不执行调度指令的;
(四)违反就近原则转送伤病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配备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的;
(六)未按照规定做好急救医疗资料的登记、统计、保管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单位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伤病员方意愿强行转送伤病员的;
(二)配备的医护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三)私自动用急救车辆的。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接受社会急救医疗机构转送的伤病员或者延误伤病员诊治和抢救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盗用、冒用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名义的,由市或者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处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侮辱、殴打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人员,或者伪造信息恶意呼救,扰乱社会急救医疗秩序的,构成违犯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管理制度 篇15
(一)毒性药品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五)毒性药品要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要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所用药品名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保存三年,以备后查。
(六)管理人员交接时,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医疗管理制度 篇16
(一)定义: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当验收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报告设备科长,并申请要求组织人员复验,对复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4.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有专门的记录本,具体记录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数量、处理情况、经手人等信息;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医疗管理制度 篇17
1、 目的 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 使用范围 病理科。
3、 废弃标本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 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 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 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 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 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 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 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 医疗废物的处理
(1) 处理制度:
1) 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 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 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 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 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 处理流程:
1) 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 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医疗管理制度 篇18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管理制度 篇19
1. 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 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 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管理制度 篇20
1.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 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