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管理制度(通用32篇)
5.1.2转岗培训:调至新岗位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岗位职责、岗位操作技能和作业指导书等方面的培训,并按期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并作出“可以独立?胜任”的结论后方可独立操作。新岗位为须持证上岗的或特殊工种的`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
5.2在职培训:培训的目的主要在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绩效,按培训对象可分为:管理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资格证书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5.2.1管理人员的培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外出学习考察、脱产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和自学。主要培训内容: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到知名管理学院或研究机构进修,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高管人员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为内训和自学,也可以安排外训。主要培训内容: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整,重大技术改进或质量体系变更,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
5.2.2一般员工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由其所属部门负责组织。主要的培训内容:岗位技能、相关知识和新技术,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新开发的产品,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综合素质培训等。
5.2.3资格证书的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种资格取证培训,持证上岗。范围有: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质量检验人员、计量检测人员、统计人员、财务人员、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5.2.4特殊工种的培训:电工、进网电工、吊车工、叉车工、焊接工、电梯工、空压机工、热油炉工、有机热载体炉工、水处理工、放射源工作人员等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并定期复审,以确保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5.3、专项培训: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或者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组织部分或全部员工进行某一主题的培训工作。
6、培训的方式培训方式包括内训、外训及内外结合的培训方式。
6.1内训6.1.1内训是指由公司内部选拔讲培训师进行培训。原则上各部门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培训师或部门负责人担纲主讲。
6.1.2内部培训师由部门负责人和优秀员工构成,各部门负责人负有培训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负责人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培训组织部门的工作。另凡取得专业职称的各级管理岗位员工必须根据公司安排承担培训授课任务,且每人每年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否则不予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职称聘任?。讲授课时的数量、培训效果的调查将成为内部培训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培训师的课酬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内部培训师的管理按《内部兼职培训师管理制度》执行。
6.1.3人力资源部负责或协助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6.2外训:外训是指选派员工脱产外训或聘请外部专家、专业机构到公司培训。
包括个人申请和公司委派以及集体参与。
6.2.1外部培训的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要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6.2.2参加培训的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职业发展的规划。
6.2.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 、证书复印件,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备份存档。
6.2.4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以充分利用外出培训成果。
6.3内外结合是指首先由公司选派内部培训师接受外训,之后由受训的培训师对相关人员再进行内训的方式。
7、培训的实施7.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前培训资源供给情况,编制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协助组织部门按期实施。
7.2内部通用培训课程或跨部门专业课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7.3部门内部专业课程的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员工内部培训需求申请表》和《员工培训工作登记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统计。
7.4外部培训:因岗位必备技能或胜任需要,或无法通过内部训练提升,可申请参加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所)组织的培训项目,申请部门须填写《员工外派培训需求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按相关权限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7.5临时性的内部培训课程,需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协助的,培训需求部门需填写《员工内部培训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实施。临时性(计划外?)的外派培训课程,培训需求部门或个人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需求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7.6原则上各项培训课程组织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7.7培训中如有关公司机密的内容,受训员工需签定《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8、培训评估、检查、反馈8.1培训评估8.1.1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8.1.2内部培训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调查或考核或提交个人培训总结报告作为培训的评估。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同时录入员工培训档案,将作为员工转正、聘任、晋升、调薪和年终评比、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
8.1.3对外训的应试类、取证类培训,以能否通过相关考试或取得证书为评估依据。
8.1.4外训员工必须以适当方式反馈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培训讲师、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1.5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估,通过对课件、学员反馈调查、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8.2检查、反馈8.2.1各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考查员工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必要时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8.2.2培训工作改进:通过对员工反馈、培训效果评估以及考核等方法,人力资源部对公司整体的培训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证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9、费用管理
9.1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预算经审批流程后报财务部。
9.2超出预算额度及计划外培训项目费用的支出,需按审批流程申报审批。
9.3培训费用的审批须按发生的金额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后按公司职能权限划分制度报批。
9.4参加外派专项培训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专项培训协议书,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培训时间1-3个月或培训费用1万元以内的,服务期1年;
2)培训时间6-12个月或培训费用1-2万元的,服务期2年;
3)培训时间1-2年或培训费用2-3万元的的,服务期3年;
4)培训时间2-3年以上的或培训费用3-5万元的,服务期5年;
5)培训时间3年以上的或培训费用5万元以上的,服务期8年多次培训的,按累加计算,服务期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9.5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费用。
9.6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主动辞职或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补偿费用按服务期均摊而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的培训费用。
9.7公司大力倡导员工业余自学成才,员工参加与其工作岗位专业对口的业余学习期间,公司可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10、出勤管理
10.1安排受训的员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事先请假,填报《培训请假审批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备案。
10.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准时到达,并在《培训考勤记录表》上签到,考勤状况作为培训考核的参考因素。
10.3工作时间的内外培训均视为上班,无故缺课,且无请假者,将记入月度考勤。并记录《培训考勤记录表》上。业余时间的培训,不作加班计算(?)。
10.4员工参加培训时间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一般员工每年参加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其中事业部操作岗位员工部门级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管理岗位员工每年参加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达不到要求的扣除部分年底绩效奖金,每减少1学时视课程的重要性扣绩效得分1-5分,严重者不予职务晋升或职称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