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5篇)
(5)防吊装结构失稳:钢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卸构,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位,如需要重校时必须回钩。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4、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5、实训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与分工
1、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2)管理内容与要求
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7、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8、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9、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10、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11、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
三、对上岗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实验室应当按要求如实记录,保存档案、报告。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1、为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做好防汛工作,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要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将排洪口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堵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
2、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垮坝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3、尾矿库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和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
4、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5、尾矿库水位标高的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毫米。
6、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量测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7、检查尾矿库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与设计平均坡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0%。
8、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出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最高洪水位的最小于滩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小于70米。
9、根据检测出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沉积干滩平均坡度,检查尾矿库在最高洪水位时坝的安全超高是否满足最小安全超高要求:不小于0.7米。
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