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精选34篇)
第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运行机制,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一律执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各岗、级人数由公司决定。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定员标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修订各部门定员指标。(附件1:公司定岗定员编制表)
第四条 公司内部的人员调动,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合同制。
第六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被公司聘用担任主任工程师及中层管理职务的员工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长期合同和二年期合同两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其他员工签订二年期劳动(聘用)合同。
第九条 第一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按照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制度执行;二年期聘用合同的适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除公司统一规定的条件外,可以约定其它享受和不享受的待遇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节 人事调配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各部门内部人员调配原则上按原从事工种调整。跨工种、岗级调配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公文易爱心文秘网-理办公会研究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布人员调配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应首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15日内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予调出:
1、涉及经济问题,拖欠公款尚未结案者;
2、所经手的业务、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交接不清的;
3、公司选派进行培训或到高等院校深造研修或出国培训,尚未完成服务年限者。
第四节 员工行为准则
公司提倡员工遵守以下准则:
1、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认同公司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公司文化。
3、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完成工作任务。
4、 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文化素质。
5、 举止文明,关心同事,尊老爱幼。
6、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节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的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上班时间过后30分钟没有到岗或提前30分钟下班、又没有请假手续或出差证明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内容无关的事。
第二十八条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到其他岗位的为窜岗;未经带班人员或部门领导允许离岗15分钟以内为擅自离岗,15分钟至30分钟为脱岗,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公司员工手册 篇18
一、总则及范围
1、总则为增加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责任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奖惩有据、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员工出现的不符合行为规范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超市杂货处所有员工。
二、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或类似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罚款和通报批评,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当月迟到、早退达3次或未签退超过3次;
2、无故旷工半日以内;
3、未按排班上下班、私自调休;
4、借用他人工装、胸卡;上班时间不按规定佩带工作牌,经指出仍未改进;
5、不遵从部门领导安排的上、下班及用餐时间;
6、工作时间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逛,擅离工作岗位接待亲友或处理私事;
7、工作时间倚靠商品堆头或货架、嘻笑打逗、扎堆聊天、擅自串岗离岗脱岗;
8、工作时间吃零食、阅读非工作需要的的刊物、写读个人信件及听广播、看电视、玩游戏、哼唱歌曲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9、非购物时间购物;
10、在工作场合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11、工作开始时不能进入工作状态或下班时间之前就收拾准备离岗;
12、员工出入员工通道不主动出示随身物品及不接受检查;
1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工作秩序;
14、对同事、领导使用不礼貌语言;
15、所辖区域卫生不佳、故意破坏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16、未经许可将私人物品带入店内或办公区域;
17、无理由不参加部门会议;
18、服务意识差,在顾客询问时,推诿责任,造成顾客投诉;
19、工作时间遵守仪容仪表规范(包括着装、仪容、举止)及佩带胸卡;
20、着浓妆、涂指甲油、用浓烈香水;
21、奇异发型、染发、蓄胡须;
22、奇异服饰,着装暴露,穿无领、低领、无袖服装、裙装过短,穿拖鞋;佩带夸张饰物;
23、工服或衣着不整有失端庄、干净整洁、稳重;
24、佩带胸卡位置不正确、胸卡无照片或信息不完整;
25、工作时间精神倦怠、无精打采;
26、长时间不接听电话或接听电话态度不佳;
27、滥用敬称或不规范称谓;
28、在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以警告的其他不良行为。
三、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或类似行为的员工,将给予书面警告,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但未构成严重影响的还将给予最后警告(记过失)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予以降职或开除处理。
1、一月中被口头警告或罚款达3次;
2、旷工一日除扣3日工资外,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当月旷工累计2次,给予辞退;
3、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
4、故意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伪造休假证明;
5、工作调动不服从,未按时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6、工作调动时,对工作事项交接不清或拖延不移交;
7、私分打折商品、私自存储商品或赠品、转换商品;
8、对顾客不使用敬语,隐瞒或不理会客户的投诉;
9、未及时维护区域内卫生或操作不符合卫生标准;
10、擅自不参加工作会议、集体组织的培训、例会等其他各项活动或在考核时作弊;
11、在公司内部污言秽语、大声喧哗、说笑、打逗、相互追逐嬉闹;
12、未经许可在公告栏张贴、涂改或移去文告,妨碍内部信息流通;
13、在员工中传播谣言、鼓惑员工、传播不良文化;
14、破坏团结、挑拨是非、损伤他人名誉;
15、议论上级、评论公司政策、散布不满情绪;
16、保密性文件管理者保管措施不当,致使文件泄密;
17、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耗材及用品、能源,造成损失;
18、不服从主管领导合法合理的工作分派或指示,拒不执行或故意消极怠工,妨碍工作进度;
19、工作不负责任,因过错造成损失;
20、工作过程中不能遵守相关工作制度、流程;
21、对其他员工或顾客的违规行为不主动制止或通知防损部门,视而不理或逃避作证;
22、拾遗不报,使他人蒙受损失;
23、私自参加供货商、客户宴请、收取财物馈赠;
24、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以书面警告的其他行为。
四、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或类似行为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1、代人签到、签退,伪造考勤;
2、一月内旷工达2天(含2天)者;
3、对本人姓名、年龄、住址、学历、经历及户籍等资料使用不正当方法取得,欺骗公司;
4、曾受到记过失处分,在处分有效期内再次受到同等或更严重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