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规章制度集锦(精选32篇)
6、下班前未打扫干净工作场地卫生的,每人每次罚2元。
7、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查粉碎机的筛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每人每次罚2元。
8、进料工段应准确计量每批所需原料的包数与重量,若发现生产所用原料与配方有出入者,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进料工段应保证每批料中都按规定加入相应的小料,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料工段对使用的原料已明显变质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1、进料工段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理永磁筒和粉碎机上的铁杂,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接料,计量工段对成品料的感观指标明显不合格而不反映者,每次罚款10元。
13、接料,计量工段用错包装袋、以及打印错了生产日期、批号者,每次罚款5元。
14、接料,计量工段计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者,每次罚款5元。
15、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应保证打包的针脚均匀、整齐、不能漏针,违者每次罚款2元。
16、打包、封口、堆码工段如堆码数量不对、堆码品种混乱者(包括卸车)每次罚款2元。
五、车间请假管理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对于非请假不可者,公司旺季三班生产时,必须自行找到顶班者,并报生产部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
2、请假一律使用书面文字,写好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车间管理规章制度集锦 篇24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异常是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药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必须在明确的标识区内放置。
车间管理规章制度集锦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永美链条车间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冲制车间、金工车间、热处理车间、大、小规格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第五条病假、事假等,所有请假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公司生产部办公室,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除领料、搬运等工作外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脱岗(指上班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0元;脱岗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者罚款50-100元。
第八条上班不允许穿拖鞋、裙、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九条无理取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的罚款200元。在车间与班长以上领导争吵,相互打骂者一次罚款20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第十条酒后严禁进入车间,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写出检查。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谢绝探访,禁止带小孩或厂外非公事人士在生产车间、仓库玩耍或滥动设备,违者当事人罚款5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配备件、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