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规章制度集合(精选34篇)
第四条小过两次:处罚金壹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
第五条大过一次:全年累计三次小过者,合并另计大过一次,取消当月各项加级奖金与福利,罚金叁百元整,并于限期三日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
第六条大过两次:调职或降职;取消当月所有奖金;取消当月之各种福利津贴;限期内呈报《书面改过总结书》;罚金伍百元整。
第七条大过三次:全年累计达三次者,于当月即免其职务,一律开除,其余处分如下:
第一项取消当月之各种员工福利、津贴及各项奖金。
第二项对公司业务或财务造成损失时,须负赔偿之责。
第三项当月薪资须待次月再予以核发。
第四项公司不予核发任何遣散费。
B、功奖制度
第一条嘉奖一次:奖金贰拾元整。
第二条小功一次:奖金肆拾元整。
第三条小功两次:当月核发奖金捌拾元整,荣誉假1天。
第四条大功一次:全年累计三次小功者,合并计大功一次,奖金贰百元整,荣誉假两天。
第五条大功两次:奖金叁百元整,荣誉假三天,底薪自动加级1级(每级人民币壹百元整)。
第六条大功三次:奖金伍百元整,荣誉假三天,底薪立即加级2级(每级人民币壹百元整)。并自动晋升为优秀员工。
备注:
1、赏罚条例中涉及奖金与罚扣部分之金额皆当月发给或扣除。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下列三项原则:
第一项具有对公司完全的忠诚度、认同感、向心力之优秀员工。
第二项具有对公司高度责任感、荣誉心、业绩突出之优秀员工。
第三项具有成熟处理事务能力、有沟通协调各部门人员之长才。
备注:此待遇为员工在公司效力期间所享受,若该员工自动离职或与公司解约,被公司解聘等离开公司后,不再享受此待遇。
C、个人奖金制度
第一条有付出才有收获,员工个人业绩的表现,视为奖金发放。
第二条门市人员享受业绩奖金,所完成业绩之前期与后期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三条实施个人奖金制度,无非是提升公司业绩及营业额,并确保公司与员工相互提升作业,因此指定基本生存下限,每月业绩设定参照当月工作计划,员工超额完成业绩,记小功两次,超额部分按事先预定之百分比提取。
第四条员工该月完成考勤达标,并自动放弃休假,可获全勤奖,奖金人民币壹百元整。
第五条员工在个人业绩竞赛中表现优异,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单项业绩优秀奖。
第六条视员工日常表现,当月综合考评优异者,视具体情况,并参照公司运营,核发个人综合业绩优秀奖。
第七条视公司具体运营以及当月活动专案,单独设定“公司专案奖金制”,正职员工可针对自己业务能力,申请评比公司专案奖。
第八条公司内不管任何奖金条例或专案奖金等,皆不得违反下列各项内容,否则一律不予核发:
1、任何人员有私下串联、作假、转让业绩、营私舞弊者。
2、当月未经正常书面请假手续获准,而私自休假者。
3、未依正常上班时间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4、当月未能配合部门或公司勤务,如人事调动、公务支援、公司会务与业务培训等规定者。
6、当月被记旷职者。
7、因个人问题,导致客户严重投诉者。
第十章修正增列条例
公司在正常运作及经营下,因工作环境,业务需要,成本变动,竞争压力及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结构性变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而设定此一修正条例。在公司一级主管研议商讨后,不定期提出新增条例或修改条例。条例变动后将于部门主管会议中商讨,若无异议后,则编列于此章程中,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集合 篇2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十八、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