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生产工作计划集合(通用35篇)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应急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执法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四、监管执法计划
监管执法工作日的确定:我局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13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第8条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从事行政执法人数不低于在册人数的80%,即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为10人。
现场监督检查执法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50×10-428-496=1576。
说明: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天,安全生产监察人数=本机关在册人数×80%=13×80%=10人。
1、其它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28个工作日)
按照20xx至20xx年平均情况统计,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安排20个工作日。
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排20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标准化审查验收,安排20个工作日。
④有关报告、制度、预案、安全措施的备案,安排4名工作人员,每月每人1天,共1×12×4=48个工作日。
⑤协助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考核培训等,安排3名工作人员,每人每季度3天,共3×4×3=36个工作日。
⑥参与县人民政府和市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4次,每次3天,安排3名工作人员,共3×3×4=36个工作日。
⑦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信息报送、文件转发等,听证复议10个工作日,统计分析10个工作日,信息报送10个工作日,文件转发20个工作日,共安排50个工作日。
⑧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安排30个工作日。
⑨开展机动执法,安排4人,每人每月1天,安排48个工作日。
⑩完成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每人每月1天,安排1×12×10 =120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96个工作日)
按照20xx至20xx年平均情况统计,以下5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机关值班,每月每人值班1个工作日,安排1×12×10=120个工作日。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140个工作日。
③病、事假,每人每年2天,安排2×10=20个工作日。
④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督促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排4人,每人每月2天,共2×12×4=96个工作日。
⑤参加党群活动。每月每人1天,安排1×12×10=120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576个工作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年至少覆盖2次;综合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覆盖2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抽查20家。具体安排如下:
①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日(60个工作日);
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日(478个工作日);
③直管行业上级临时要求及专项整治检查等(60个工作日);
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⑤机械、建材、纺织等一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日(272个工作日);
⑥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58个工作日);
⑦重点时段的检查(208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局机关各科室、监察队在行政执法时,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液氨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拟定方案,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监察队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时期各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各科室要加强行政执法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有关生产工作计划集合 篇5
20xx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以“杜绝重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强化细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突破口,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为抓手,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再接再厉,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一封信、安全生产宣传月、执法检查等载体,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精心组织开展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千家万户,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积极创新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将安全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负起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责任,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三、强化安全检查,着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一要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报。以企业自查、自报、治理三个环节的职责为重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自报和督查、督导、销号机制,推进企业每月动态排查上报事故隐患。二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创新检查方式,坚持和完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实现“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严重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梅山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木质渡船,严禁客货混装及农民自备船载客行为。三要真查真改。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出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认真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挂牌督办,执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并实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