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学工作计划集锦(通用34篇)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党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环保局。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
(六)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爱办、市农业局、市广电局。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文爱办、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局。
(九)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党校。
(十)经费投入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工作进度
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计划如下:
20xx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机构和制定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科学素质纲要》进行任务分解,由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广大群众参与的各类科普活动,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
—开展工作调研,了解与实施工作相关的情况和问题,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20xx—20xx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供并落实相关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20xx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工作措施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及计划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本方案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规定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科技、科普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应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此项工作的开展,要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和检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
(四)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与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中的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五)检查监督,责任到位。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检查监督情况报告给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督促检查。每年各成员单位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当年的实施情况。
(六)围绕主题,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公民作为科学素质建设参与主体的作用,调动全民参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
有关科学工作计划集锦 篇6
根据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计划及本科专业实习的基本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年度本科专业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一)学生巩固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在实践中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学生在实习中,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了解实习单位主要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
二、实习对象
XX级本科海关管理、物流管理、法学、审计学、税务、国际商务、英语等七个专业433人。
三、实习时间
(一)XX年6月30日至XX年7月25日(4周),海关管理专业(部分)155人、物流管理专业33人、法学专业34人、审计学专业35人、税务专业35人、国际商务专业60人、英语专业27人。
(二)XX年8月18日至XX年9月12日(4周),海关管理专业(部分)54人。
四、实习地点
学院各专业实习基地及部分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其中海关管理专业的学生,统一集中安排在天津、宁波、汕头、上海海关实习基地实习。
五、实习生管理
(一)实习安排
岗位安排:结合学生所学专业,采取定部门、定岗位,配备实习岗位指导老师。
岗前培训:每批实习生根据实习时间安排,第一天上午集体到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接受岗前教育,实习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对实习生进行关岗前培训与教育,并以正式员工的标准提出实习中的业务方面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接受实习部门的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的教育。
(二)实习考核
实习生在专业实习期间结合所学专业,收集有关资料和素材,做好《专业实习论文》撰写准备,实习结束时填写《学生实习登记表》。
1.《专业实习论文》。实习生上岗后应循序熟悉岗位现场操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工作特点,结合专业论文题目,边实习边搜集论文素材,为实习结束撰写《专业实习论文》做准备。
2.《学生实习登记表》,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完成个人实习小结,填写《学生实习登记表》。
《学生实习登记表》由实习队长统一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综合鉴定,并加盖公章后由实习队长带回学院交实习带队教师。
(三)实习经费
1.实习生伙食补贴(2元/天、生)按实际实习时间,实习结束后,回学院由学生所在系统一计发(上海海关实习生除外)。
2.实习生交通补贴(3元/天、生)按实际实习时间,实习结束后,回学院由学生所在系统一计发(上海海关实习生除外)。
3.实习岗位指导教师的带教费,80元/生,由实习生垫付交实习单位,请实习单位在《上海海关学院付款凭单》(学院统一发放)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收款章,实习结束后,由各系造册统一报销。
4.上海海关实习的学生伙食补贴,天津、宁波、汕头、上海海关实习岗位指导教师费用由教务处统一划拨至相应海关。
(四)实习着装
到海关实习的实习生,根据海关总署有关着装要求,实习生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佩戴学生蓝色肩章及学院胸卡。
六、实习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审核各系年度实习计划、协调实习工作中重大问题。分管院长任组长,组员由职能处室负责人和系(部)分管教学、学生工作主任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