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学工作计划集锦(通用34篇)
(2)提高和优化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内容。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学的直观性、趣味性和互动性。根据五大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指导,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制作适合我镇科学素质教育的课件、科教片。
(3)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变革,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学效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科技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高标准建设好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不断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科普图书等。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扩大科学教育资源的容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动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普场馆、图书馆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基地。
(5)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对接经济转型和产业调整,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镇产业布局的实训基地,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全面提高职业培训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水平,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和培训质量,为实现素质就业探索道路,为经济发展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
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镇教育办
参与单位:镇宣统办、镇科技、镇团委、镇妇联、镇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的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政府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科普资源的机制。将科普作品纳入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惠及面。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推动科技项目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借鉴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镇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建立科普资源共享交流平台。组织和购置一批国内外优秀科普影视资料光盘,建立科普光盘库,采取免费借用的方式,提供给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使用;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创建农村远程教育示范点争创的考核内容;有效集成各类科普场馆设施、科普展教品、科普器材、科普人才队伍等科普资源,以分散存储、统一菜单服务为资源共享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鼓励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
(4)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基层单位的交流。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
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镇科技、镇科协。
参与单位:镇组织人事办、镇宣统办、镇教育办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快推进虞山镇科普场馆建设。按照《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力争建成富有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馆;各管理区要结合本区域的特色,建设规模适度的专业、主题科普场馆;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功能。
(2)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将社区科普画廊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规划的审批范围,新开发建设的居民小区都要配套一处以上科普画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电子科普画廊的建设,期间,在城区力争建成一定数量的电子科普画廊。
(3)进一步推进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原建设的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期间要再培育1—2个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开辟公园科普角、科普长廊,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4)拓展基层科普设施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不同情况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镇、管理区、行政村、社区的科普活动站(室)要不断充实科普设施和功能,拓展科普服务能力。到20xx年末,有50%以上的社区建成苏州市级科普惠民服务站。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接受站点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村、社区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的管理和维护,宣传内容每年更新4次以上。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科普大学,全镇中小学、社区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100%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镇科协、镇教育办。
参与单位:镇组织人事办、镇民政办、镇财政所。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少年宫、科普场馆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每两年开展一次科技园丁评比表彰活动。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2)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宣传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技推广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惠农服务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发挥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3)建立健全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建立健全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社区科普惠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5)加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他们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具体分工:
牵头部门:镇组织人事办、镇科协
参与单位:镇宣统办、镇党校、镇教育办、镇科技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镇相应成立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牵头部门要发辉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各基层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与服务。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根据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努力形成镇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