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通用6篇)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5
1、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小区物业、学校、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式垃圾分类情况检查,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有力宣传保障工作和日常随机执法检查,全方位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2、紧扣下放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工作的继续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把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衔接工作做实做细,力争做到案由全覆盖。
3、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始终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
4、积极做好各节日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铲冰扫雪、渣土车专项整治、扬尘管控等专项执法工作,确保辖区环境秩序井然有序。
5、及时处理好12345接诉即办和来至不同渠道的投诉案件,力争满意率达90%以上。
6、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永保安全红线不突破,各项工作要在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落实。
7、打好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重点台账点位的整治效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8、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一是通过对在施违法建设执法程序与既有违法建设执法程序混淆等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案件查处能力、丰富执法技巧,落实好新修订规划条例对在施在建违法建设的执法要求。二是用好用足用尽各项执法手段,继续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巩固拆除违法建设、整治环境、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果,加强群众获得感。三是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村社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在查处城 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强化执法文书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9、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任务。在执法技巧上,促进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的纽带作用。加大对新划转职权及新适用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重点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10、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重点工作,确保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保持良性提升。
11、强化政务信息报送与宣传阵地建设,围绕镇重点工作,创新执法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宣传整治力度及阶段性成果,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提升全民爱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营造正能量的舆论氛围。
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6
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