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工作范文 > 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计划范文

2025年采购人员个人工作计划(15篇)

2025-05-27 10:56:26工作计划范文打印
写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盘点。让自己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计划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这篇关于《2025年采购人员个....

1.2025年采购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篇一

  一、酒店装修前工作安排

  1、根据仓库所出具的库存单,要求各部门及xx、xx两店据此进行物品、食品及调料的申购,处理库存积压,力争装修前做到零库存。

  2、装修期间合理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即使性物品的及时采购,装修期间配合各部门车辆使用。

  二、货品采购渠道问题

  1、定点供货商

  加强对定点供应商货品、价格、质量的监督,提高供货商所供货物品的品质,加强食品卫生、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零售店采购

  所有零点采购食品均要求商家出具质量检疫证明,其他采购物品均索要保修卡和发票。积极配合财务部健全台帐、保证随时能通过工商防疫、动检等部门的检查。

  3、主打羔羊肉产品采购

  做好每年去内蒙采购羔羊肉工作,跟踪库存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办,制定周密、详细的采购计划,及时与内蒙羔羊肉供应商保持联系。掌握全国羔羊肉价格情况。保证采购的羔羊肉肉质优价廉,维持酒店的正常需求,保持我们酒店羔羊肉品质在xx餐饮行业的龙头地位。

  三、关于新品的发现和采购计划

  主要是通过每日的市场调查对当日市场上出现新菜品经过询价后少量采购,通知一、二楼厨师长进行新品研制,每周一由两位厨师长到市场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四、对采购员的管理制度

  1、对驻xx采购员加强货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对驻xx州发的海鲜类货品要尽量提高存活率,对xx州多发的调料类及冻品要提高质量确保无变质、无过期现象并提高驻xx采购员的工作效率。

  2、对店内所需要物品的采购、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段,确否工作有条不紊,对需要及时采购的物品要在第一时间购回。

  3、配合财务、仓库掌握库存货品数量,对不必要物品不予采购,做到零存确保酒店现金流通顺畅。

2.2025年采购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篇二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