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查报告范文(精选22篇)
(三)调查内容:
严查非法营运的“黑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串线经营的客车,以及货车载人和其它车辆的违规行为,重点治理当前客运市场中非法经营的小型客车(黑面的)、轿车(黑轿的),以及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强揽旅客、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调查:为何黑车屡禁不止,管理部门多次打击却始终难于根治;为什么正规的车辆竞争不过非法经营的黑车;黑车有哪些危害;对黑车的治理的困难体现;以及如何正视黑车问题,并加以解决等方面进行调查。
(四)调查对象:
黑车主(包括:失去土地的农民,城区则是下岗职工和待业无人人员,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待业青年,已及一部分两劳人员)、乘客。
(五)调查方式: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所谓的“疏”,从大的层面上讲就是要改变现行的总量控制的审批方法,开放200公里以下中短途道路运输市场,凡是符合道路运输条件愿意,交纳国家税费并遵守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车辆,就都允许它从事道路运输;所谓的“堵”,是指管理部门要同时继续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采用增加黑车直接经济损失(罚款)与间接损失(暂扣车辆使其不能非法牟利)并行的方法,提高黑车的违法经营成本,使其愿意加入到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中来。主要是以疏为主,处罚与教育并重。
二、芒市运政所的基本情况
运政稽查的目的是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潞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德宏州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政策,认真履行好对潞西市辖区内的道路运输行业的领导、指导、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将州运政处、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拟定所内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落实,以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并作出处理决定。
4.研究决定行业管理工作措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5.积极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查工作目前检查项目:
主要是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和对无证经营车辆的查处。主要是在路上流动巡查,发现车辆有违章嫌疑,拦截该车取证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对现场能采集的证据登记保存。在《道条》实施和整顿着装后,现有的查处违章的方式方法已不能适应运输市场管理的要求了,必须拓展思路,改变执法的方式方法,全方位发挥稽查职能。
1.强化对营运班车违章停靠的查处,从重检查转向重取证,不断优化行政处罚的方式,在年底实施网上稽查后,可以采取对部分车辆采取不扣留证件的方式,而是依据所取得的证据,直接作出处罚决定,邮寄至该车所属单位,或者先发出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该单位来接受处理,尽量减少与违章当事人发生正面矛盾和冲突的机会。
2.强化对无证经营“黑车”的查处。根据《关于交通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车辆涉嫌无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行为,经运政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后,两名以上运政执法人员可以携带录音录像设备,以乘客身份进行取证,记录调查取证过程”。按照以上规定,运用现代化的取证工具和手段进行取证,要拍摄到从乘客上车,谈价、到达地点、下客、付款的全过程,在适当的时间(当天或以后)采取堵截的方法予以查扣。对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无证经营车辆违章行为并得到及时查处的,予以奖励。
3.强化对货运车辆的检查。《道条》第七十一条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的查处应作为以后道路运政稽查工作重要的检查项目。如:擅自将原车型改成其他用途的车辆、擅自更换发动机、擅自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擅自对机动车外形加长、加宽、加高等,都可以按照《道条》第七十一条二款进行处罚,这一违章项目在江苏的淮安、宝应等地已经开始查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宿迁市稽查大队还将其作为最主要的日常工作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查。
4.强化对危险品车辆的检查。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危险品车辆的查处。《国务院第344号令》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赋予交通部门分别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人员、车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5.强化对驾校和教练车辆教练员资格的检查,是运政稽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稽查人员可以不定期的对驾校教练车辆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
6.强化水路运政稽查是运政稽查职能发挥的有效尝试。芒市运政稽查大队于去年九月份开始从事水路运政稽查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执法人员从事水路运政稽查的时间都较短,目前查处的违章项目仅仅限于无证营运和未使用货物运单两项违章行为的查处。稽查人员应深入研究各项水路法规,充分运用相关水路运输法规中的检查项目。如加强对正确使用运输票据和未按规定缴纳国家规费等的处罚项目。
三.调查思路、明确提出调查问题
芒市运政管理所严格按照《德宏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车、货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德运稽查〔20__〕3号)文件内容及要求,组织执法人员长期对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街道集市口、易滋生黑车的场所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非法营运的“黑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串线经营的客车,以及货车载人和其它车辆的违规行为。
芒市运政管理所在芒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为期近一个月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治理当前客运市场中非法经营的小型客车(黑面的)、轿车(黑轿的),以及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强揽旅客、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
为何黑车屡禁不止,管理部门多次打击却始终难于根治呢?事实上黑车屡遭打击却始终难以根除,的确是有它的生存的客观规律的。
1.黑车存在的根源在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社会发展经济水平比较低,社会发展状态与人民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员的流动大量增加,群众对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目前我国购买和使用车辆成本很高,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这么高的费用使得大多数群众买不起私家车,也使得一部分车辆的购买者不可能象发达国家那样,把车辆单纯地做为一种代步工具和消费工具,必然只能把其做为一种生产工具来使用,既所谓的“以车养车”。广大普通群众普遍无法买得起和用的起车,但又有迫切的出行的需求,这就为黑车的存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2.公交车次站位、班线客车线路不合理,运营路线上存在“死角”。
在城市里面的一些路段,如火车站、飞机场、地铁站、各类批发市场以及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相对滞后,公交车次站位不合理,有的小区常年不通公交,另有的小区晚上八点半以后就没有公交车了。在农村和山区,班线客车只在主干道上经营,而很多农村居民点与主干道之间,山区的偏远村落与主干道只有一些乡村公路相连。由于没有正规车辆运营,这些由正规车辆放弃的市场就被“黑车”迅速占领。
3.面的成本低,实载率高,方便灵活,对价格敏感人群有优势。
一辆正规经营的班线车每月要支出的养路费、客附费、税、工商管理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运管费。如果加上公司管理费,价格就更高。由于成本的关系这样必然导致班线车数量少,趟次低。而黑车由于实载率高车次密度也高,乘客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等待发班,可以即来即走,在中短途运输中占有方便灵活的优势。在价格方面,二手车价格低,由于不缴纳国家的税费以及保险等额外支出,黑车的每月的最大支出为油费在1200元左右。由于成本的低廉,非法经营的黑车价格一般低于正规经营车辆5~10元且可以讨价还价,对于一部分对价格敏感的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群众有很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