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精选30篇)
三、解决安检问题的对策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司法警察为维护审判场所的秩序,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公开安全检查的职务行为。由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不仅是代表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而且是人民法院权威的一种重要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对安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院《规则》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为此,在具体操作时要加以落实。
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安检工作的要求,明确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安检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推行安检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日常安检的效能,以全面提高防控能力。
其次,要通过媒体加大对法院安检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让所有到法院参加诉讼和旁听人员知晓,法院安检是保证他们人身安全,确保审判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而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尤其对律师要广泛宣传最高院有关安检规定,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法官、法警之间加强沟通,强化配合意识,法官要支持法警的工作,对案件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等提前告知法警,使法警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安检预防措施。若法警在安检中碰到情况,在向警队领导报告的同时,也要及时向承办法官通报,以取得法官配合。
最后,要加强法警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法警工作责任心教育,适时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要提高对各种管制、限制物品的识别能力。法警在执行安检任务时,要着装统一,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端正,措施有力,行为规范,以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专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28
安全大于天,生命重于山;这是我们学校从到老师的坚定信念。学校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信师生安全关系稳定大局。根据我县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我校对办公室、宿舍、教室、食堂及教学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我们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学校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在我们报告自我检查的结论。
1.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方面,自查
制度是实施的保障。我们学校力求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明确责任,严格纪律,责任到人。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学校实行和教师值班制度,制定学校安全检查监督制度,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使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化。
2.门卫管理自查
我校有详细的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专业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来校人员和车辆的出入进行登记,实行良好的巡逻制度,保安人员专业充足,并统一着装,重点在学校夜间巡逻。周一至周日,校级带班,中层每天值班。他们在学生吃饭、睡觉等安全的关键时段值班。它有效地确保了学校全天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3.餐饮管理自查
学校食堂有健全的一系列制度,具体落实。所有厨房管理人员都持有健康证书。食堂设施齐全,操作室和食堂干净卫生,所有食品采购和加工均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今后食品不受污染。学生三餐应保存24小时,以备检查。学校饮用水水质合格,无饮用水水质问题。
4.学生宿舍管理自查
我院宿舍管理制度、学生休假制度、宿舍管理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宿舍应急照明设施良好,消防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政治教育部定期检查和消除学生宿舍内的违禁物品和安全隐患。我校女生宿舍全部为专职女职工。
5.校舍安全情况自查
我校所有建筑均为新建,不存在危险墙体、建筑物等安全隐患。每栋教学楼两侧的楼梯都配有上下安全提示。
6.学校周边安全情况自查
没有吧、报纸等
专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29
对照《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表》的要求,我校信息中心在以往的工作中,主要作了以上几方面的工作,但还有些方面要急待改进。
一是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以此来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二是要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充分认识到计算机案件的严重性。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知识真正融于学校知识的学习中,而不是轻轻带过;人防与技防结合,把计算机安全保护的技术措施看作是保护信息安全的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专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篇30
我校信息中心接到《信阳市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学校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及时召集信息中心、微机组等科组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根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逐条落实,周密安排,对全校各配备计算机的教研室和中心机房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门健全、制度完善
我校信息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责任到人,一丝不苟”的指导思想,十分重视计算机管理组织的建设,成立了计算机安全保护领导小组,始终有一名信息中心主任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并以信息管理、安全保卫、各教研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信息中心为专职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对全校教研室主要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配置、操作及业务系统、系统维护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登记。信息中心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员由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获得《计算机安全员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基层教研室设立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对电子网点进行管理、监督,对本单位计算机出现的软、硬件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要求各教研室选用有责任心、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熟悉业务操作的人员担任。
我们在当地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河南省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关于开展垃圾邮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防范制度,并编制成册,下发到全校各个教研室。在年初,由主管计算机安全的主任与保卫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业务骨干担任计算机安全员,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督促
在我校实施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的每一步,我们都把强化信息安全教育和提高员工的计算机技能放到同等地位。在实施信息网络化过程中,信息中心专门举办了计算机培训班。培训内容不但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课件制作,还重点讲解了计算机犯罪的特点、防范措施。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意识到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在新形势下,计算机犯罪还将成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教研室各项业务中的应用,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流程,我们还经常组织人员对基层教研室进行计算机业务系统运行及安全保护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微机操作员对制度贯彻行不够。对此,我们根据检查方案中的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对各科室进行打分,得分不合格者,除限期整改外,还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全校通报批评等处理。
三、信息安全制度日趋完善
从我校信息中心成立之日起,我们就树立了以制度管理人员的思想。为此,根据市办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中心机房应急措施》,《计算机系统维修操作规程》,《电脑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潢川一中电教管理员职责》、《潢川一中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让这些制度不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还要牢记在心上。继而我们又印发了《潢川一中教研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实施细则》、《潢川一中教研室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办法》、《潢川一中机房上机操作守则》、《潢川一中信息中心管理条例》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计算机内控制度。在以上文件中,要求明确规定了微机管理人员、操作员的权限和操作范围,对操作人员的上岗、调离等做出严格规定,详细制定了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的管理办法,要求各电子网点记录微机运行日志,对数据每日进行备份,对废弃的磁盘、磁带、报表不得随意丢弃,交由信息中心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