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6篇)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4、招考信息。主动公开20xx年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8条。
5、职业资格考评。主动公开20xx—20xx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信息2条。
(二)政策解读
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等上级政策解读不少于40条,本级政策解读信息不少于20条。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
(三)回应关切
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发布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回应情况4条,反映的“低保申请问题”、“婚姻登记”等问题均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申请渠道畅通。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x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三)答复规范化。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xx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救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xx年,我局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xx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三、监督保障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网站子栏目每日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发布了20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x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20xx—20xx年度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与考核。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xx年度考评和20xx年日常监测存在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六)指导区县。指导区县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民政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