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精选30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学校的相关台账做的不够全面,需要改进。
2.部分档案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在资料收集及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部分档案管理存在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等现象。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xx〕84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xx〕4号)及《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xx〕7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xx年9月至10月对鹤庆县20xx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高中运转水平、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12号)关于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考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日常办学成本、财力保障及逐步取消择校费造成的学校收入减少等因素,全省建立城乡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由省财政按最低拨款标准分担补助15%,州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20%,县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80%。
按照《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大财教〔20xx〕356号)要求,到20xx年实现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不低于150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每年依据财力情况自行研究拟定本地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