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查报告(精选35篇)
企业调查报告 篇30
一、调研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历来是理论界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以往研究来看,学者们把目光较多地投向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中小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探索则相对较少。当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中小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照章纳税,履行着基本的经济功能。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也积极创造社会就业,参与扶贫救困等活动,发挥着较强的社会功能。加强对中小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加快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这一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并得到不断重视。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对于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尤其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普遍还不够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近些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企业因缺乏社会责任感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矿难事故,以及不注重员工权益保护引发的群体事故等。除了法律法规缺失、部分监管缺位的原因之外,更多的还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漠所导致的,加强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刻不容缓。
浙江历来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相比国内其他地区而言,浙江中小企业是最先萌芽,最先发展壮大,最先遭遇发展瓶颈,也是在这一轮世界金融危机中积极应对率先实现突围的。与此相对应的是,浙江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较早开展起来的。一大批企业家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慈善捐赠、扶贫解困、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的社会责任,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尤其是在汶川大地震和玉树大地震中,浙江中小企业体现出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捐赠资金和物品均位居全国前列。但也应该看到,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浙江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处于起步阶段。浙江中小企业应该如何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坚持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是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在中小企业层面上研究和探讨社会责任问题,不仅有助于全面而深刻地理解社会责任,更有助于推动浙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方法说明
本次调研主要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浙江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求提出可能的政策建议。
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企业现场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核心内容是浙江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渠道、主要方式、影响因素等。
调研选择的企业样本覆盖浙江省经济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4个不同地区的中小企业,每个地区抽取的企业数量大体相同。4个地区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8份,回收率达到37.6%。调查时既注重填写问卷取得的一些结构数据,又总结了现场访谈的主要内容,调研形成的主要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同时,本次调研也收集了部分大企业的数据,以便更为直观地比较说明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特点。
三、调研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范围涉及浙江省4个地区,且是能够基本代表浙江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被调查企业中,最早的1家在1953年成立,最晚的在20__年成立。
从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来看,涉及16个大类,但主要集中在服装、制鞋、机械、汽摩配、打火机、皮革等传统制造业领域,占77.5%,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科技行业仅占22.5%,这较为符合浙江省的产业结构特点。
从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看,以民营企业为主,占被调查企业的74.8%,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国外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则分别仅占2.5%、5.7%、1.9%、8.8%、5.7%、0.6%,这与浙江省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特点极为相似。
从企业的发展阶段来看,大量的企业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分别占64.6%和22.4%,而处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则相对较少,分别占8.7%和4.3%,在理论上这能够较好地反映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从企业的所在地来看,位于乡镇或村的企业占32.1%,位于县城或县级市的企业占30.1%,位于市区的企业占37.8%,企业的区域分布较好。
四、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是个很复杂的课题。根据以往研究,本次调研将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涉及到的范围进行了适当界定,将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对员工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员工收入、员工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以及员工的福利待遇等;二是企业对公众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指企业的各类公益性活动。
(一)中小企业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知识的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看,多数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知识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83.9%的企业听说过“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57.1%的企业听说过“企业公益行为”这一词汇,24.8%的企业听说过“企业公民行为”,对这些名称一无所知的企业只占了10.6%。对以上这些词汇,企业有不同程度的认同,企业最容易接受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占71.9%;18%的企业更加认同企业公益行为的说法;另外,10.1%的企业比较认同企业公民行为的说法。这说明,虽然用词不同,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概念还是普遍认同的。
从调查数据看,企业最为熟悉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过半数企业听说过这个报告,占66.7%;听说过国际劳工公约的企业也超过了一半,占57.8%;而熟悉联合国全球契约、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跨国企业“生产守则”、SA 8000的企业相对较少,分别仅占29.3%、13.6%、21.1%和19%,而对以上所有概念从未听过的企业仍占了17.7%。在以上这些对企业社会责任缺乏了解的企业中,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为76.9%;中型企业占15.4%,大型企业仅占7.7%,这说明企业规模越大,企业了解和参与社会责任的主观意愿也可能会更强。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了解(表1),最主要的渠道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介获得,67.2%的企业是从这一渠道获取信息的;从行业协会了解到这一信息的占36%,在所有信息获取渠道中排第二位;再次是从政府了解到相关信息,占32%。由此可见,除了普遍熟知的新闻媒体外,政府和行业协会在推动中小企业了解社会责任中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从企业的意愿来看(表2),多数企业愿意了解社会责任等相关概念和知识,这占被调查企业的80.1%,不想了解的仅占7.8%,还有12.1%的企业表示无所谓。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来说,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意愿存在一定的差异,小型企业的了解意愿明显比大中型企业低。小企业中,具有了解意愿的企业仅占64.2%,而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中,具有了解意愿的企业则较高,分别占89.7%和89.8%,中型企业的比重略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型企业在保持自身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发意愿开始强烈。但也发现,在不想了解的企业中,中型企业的比重也高于大型企业,这可能说明了中型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受到了更小的社会压力,社会对大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显然要高,大企业很少能够不顾及社会期望而完全不履行社会责任。
就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情况来看,17.2%的企业曾经对外发布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企业公民报告。在发布报告的企业中,中型企业的比例最高,占43.5%;其次是大型企业,占34.8%,小型企业则仅占21.7%。由此可见,中型企业很可能是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主体力量。从不同规模企业的分类来看,大企业中有28.6%的企业发布过相关报告,中型企业中有17.9%的企业发布过报告,而小型企业中只有16.1%的企业发布过报告。
此外,就基金会的参与情况来看,26.2%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基金会。其中13.1%的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基金会,2.8%的企业参与建立企业基金会,10.3%的企业建立了专项基金。从规模分布来看,建立基金会的企业中,大型企业占47.4%,中型企业占44.7%,小型企业占7.9%。此外,60%的大型企业、29.8%的中型企业和5.2%的小型企业建立了基金会,这些说明是否参与和建立基金会与企业规模是有较大关联性的。
(二)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本次调研将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分为住宿安排、生活待遇、员工权益保障、员工子女入学等四个方面。从住宿情况来看,54%的企业为员工安排了住房。其中,18.4%的企业为所有员工都安排了住房,25.3%的企业为一半以上的员工安排了住房,另外56.3%的企业为不到一半的员工安排了住房。从企业规模看,70%的大型企业都为员工安排了住房,64.1%的中型企业为员工安排了住房,有54.7%的小型企业为员工安排了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