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实践报告(精选33篇)
所有活动的最终体会就是:爱,最能温暖人,最有力量感,最有快乐感。对小朋友的喜爱,对朋友的关爱,对老人的怜爱,对亲人的疼爱,对他人的友爱,我们自己会感到生活的美好,并引起他人生活的不同或变化。那些刚与家庭出现裂痕的准备离婚的陈莎接触时,感到家的拆散就是用爱来刺痛最直接的人而她也同时渴望着。在和空巢老人谈心时,他们就跟需要亲人的关心、关爱了,外界的爱也像阳光让他们感到温暖。在给爱的过程中,我们先要整理自己的心,把爱看成一种行动,不要让世俗使爱夭折。
给我一些思考是:什么是农村孩子的出路,农民工留守儿童的命运,农村与城市的差距等。其实,我更想说的一个体悟是想做什么时就千万不要等。等,是最大的阻扰。
这个寒假过得很丰富多彩,这个寒假过得很充实快乐,这个寒假成长了。对这个结束我不感伤因为结束亦是开始。
农村社会实践报告 篇15
近几年,南通通州市加快了经济发展,通州下所设各乡镇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拆迁。我们调查组有三人,一人来自通州川姜镇,两人来自通州四安镇,这两个地方都有拆迁点,拆迁的目的分别是修建石江公路和通富路。此外川姜镇距通州市中心金沙镇比较近,也接近通州开发区,所以拆迁规模比较大。调查过程中,我们就我们所在镇的拆迁现状进行了了解以及分析。期间我们走访了两个镇40几户不同的村民家。由于采访的对象很多都是没多少学历背景的农民,于是我们倾向通过口头询问的方式来了解村民关于拆迁的想法,然后在相应的问卷调查上做了记录。最后我们对走访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总结。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了拆迁作为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措施,存在着利弊两方面。拆迁对一部分村民来说是有利的举措,而对一部分村民来说,他们利益受到了损失。我们调查组发现拆迁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这些都有待解决,由此我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小组看法。
关键词:走访调查、拆迁的利弊、解决方法
一、课题研究背景
拆迁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也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可以说,任何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无不与拆迁密切相关。房屋拆迁及后续的城市规划、建设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无论在哪个时代,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都是一项重要的私有财产,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拆迁”问题也逐渐呈现在了人们的面前。因房屋拆迁导致的矛盾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我们觉得对农村拆迁这一课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二、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评估公司不够中立
拆迁之前,政府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各家各户对其原有房屋进行评估,根据房屋所耗建材、人工以及装潢程度估算出赔款金额,然后拆迁户在指定地点重建统一样式的居民楼。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中有60%的人对政府给出的评估补偿款不满意,认为价格偏低。利益受损的被拆迁户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与拆迁评估公司达成的默契,压底赔偿价从而多拿提成。
经过我们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评估公司在做出评估的时候更加强调的是房子到底是平房还是楼房,而忽略了房屋本身的质量和装潢程度的差异,只是大体估计下,就轻易给出补偿报告。这使得接受采访的赵先生一家十分不能接受。因为他家的楼房装修没多久,装潢材料也是选择最好的,如今拿到的补偿金远远抵不上他当时花费的装潢费。我们调查组也发现,有些被访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家的平房改建成了楼房,这样就可以以较少的钱换得更多的补偿金。据我们调查的四安镇的村民反映,根据现在的人民币价值,赔款金额严重偏少。一般的老式楼房只能赔偿20万左右,稍微豪华一些的在25万至30万之间,而重建统一式样的居民楼除去装潢至少需要30万左右,因此赔款金额根本不够重建费用。所以说,评估的不正确的确导致了一些矛盾利益的冲突,致使很大一部分拆迁户不满意政府的补偿。
2、被拆迁者对拆迁后的住房选择不一致
现在拆迁无非是为了城市建设,是现代化的需要。但是农村和城市历来的生活环境就是不一样的。我们组调查发现,年纪越大的人越是喜欢自家楼房加门前少许田地种种瓜果蔬菜这样的生活。相比而言,年轻的一辈则显得无所谓一些。我们采访的大学生小陈说,其实公寓小区也挺好的,有独立的住房空间,有公寓式的小区管理,干净利落,还有健身设施。他认为小区别墅是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趋势,也有利于节约建房面积,将更多的土地用来做商业发展。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正是反应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如何安抚年纪大的村民接受公寓式住房。我们调查的川姜镇的被拆迁户正是处于离通州开发区不远的地方,由于修建公路占用了大量的住房面积,所以政府下发的政策正是建小区。但是上了年纪的人对乡土气息的生活更加留恋,一下子可能难以接受,这就要政府组织专门的人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统一划地,然后由统一的建房单位建统一样式的楼房。每家每户房子的外观和内部格局都是一样的,唯一差别就是装修不一样。我们调查组发现四安镇的拆迁情况就是这样。据调查,被访者普遍认为建房费贵了,政府的补贴根本不够,再加上装修费,自己要贴很多钱。据调查显示,68%的居民愿意选择自主建房,他们认为统一建房只是出于政府统一建设的目的。很多被访者反应建房商也是政府决定的,政府肯定从中拿了回扣,因为政府没有详细的文件公布过建房商的'具体情况,他们表示他们也只是无奈地跟着政府的指示走。但是被访者也反应了他们的建房面积包括围栏在内,还是比较大的,这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3、拆迁的过渡时间很长
根据我们组的调查发现,从一开始听说要拆迁到最后开始拆迁到完成拆迁一般要经历好多年的时间。而且拆迁的时候是按批次来的,我们发现川姜镇石江公路两边的拆迁进度就很不一样。一边已经几乎完全完成了拆迁工作,而另一边很多楼房只拆了顶层,剩下残砖烂瓦,周围也没有人居住,很是荒凉,两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被访者介绍,政府下令要拆迁后,就要求他们搬离原来的居住房,这些被拆迁者只能自己想办法,有的临时搭了个棚,有的只能暂时寄居在亲戚家里,不仅条件艰苦,而且很是不方便。在这过程中,政府几乎没有补贴,这使得被拆迁者有很多怨言。这不仅意味着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失去原先可以种植蔬菜瓜果的一部分土地,从而必须自己倒掏钱买些蔬菜,而且还意味着要在很不方便的地方或者是别人的家里住上很长一段时间,这对很多被拆迁者来说是很不能接受的。在调查中我们组还发现了四安镇存在的一个问题,毛坯房建好后需要装修,但是装修人也是政府统一的,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直接延长了装修完成的进度。据我们采访的张阿姨透露,她家当时装修的时候如果出现了一些材料还没买好装修人员就会去另一家的问题,导致她家又等了好久才有人过来装修。可见,拆迁的确是个过渡时间很长的工作,给居民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在这一点上政府做得还不够好,有待完善。
4、存在强拆行为
拆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钉子户,有些是不愿意拆了居住已久的房子,有些则是希望可以拿到更多的拆迁款。有了钉子户就自然而然产生了强拆现象。当地居民反映,签订拆迁合同的地点设在一处小房子中,居民必须排队一个一个进入。如果规规矩矩的签了,那么对方不会为难,而且会给予适当现金奖励。而不肯签的后果,就是在小房子里被拆迁队的人强行殴打,直到同意为止。看到这里,有些人或许会很吃惊,觉得不太可能,难道不可以报警吗?我们当时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而居委会干部的回答是:“警察当时就在外面,不但不管,甚至有作为帮凶的架势,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劝村民早点签了。”
5、补偿条例公布不明确
我们组也上网搜索了关于拆迁方面的相关法律,了解到20__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拆迁的补偿和安置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但是被访者普遍反映,政府并没有出示上级的拆迁条例,只是象征性地给出了镇政府颁布的拆迁条例,这引起了很多被拆迁户不满的态度。正如一位受访村民所说,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按照上头的指示该赔偿多少就是多少就可以了,现在呢,各个不同级别的都想从中赚点钱,等到真的到我们手里的就剩这么点了。暂且不管这些村民反映的情况属不属实,但是可以肯定,地方政府在拆迁政策方面的确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普及力度不够,二是透明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