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调研报告(精选14篇)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会计调研报告 篇1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也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采取的制度和方法。《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内部会计监督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是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从目前单位内部监督的总体情况看,内控制度不严、监督职能乏力、守法意识淡薄,不仅导致一些违规、违法问题通过会计工作“合法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是内部控制不严。这是一个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的不严密,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不清,达不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会计要求,这不仅使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会计监督乏力。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由于缺乏会计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会计人员往往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一些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已是徒具虚名。
三是守法意识淡薄。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税收法规等政策的“有法必依”意识尚相当薄弱,甚至为了集体利益、团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置于脑后。
二、内部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是首要原因。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建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比如,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
(二)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是直接原因。任何信息都来自于人的活动,会计信息也不例外。不同的人事管理体制,对人的意识和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一、一些企业单位领导的人事管理仍然集中在政府部门,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使单位领导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家,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家。面对上级下达的“硬指标”,单位领导在这种压力下,不越过会计监督粉饰报表、编造假数字就难过考核关,严重的将被“一票否决”,“乌纱帽”难保;而且许多领导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为迎合领导意志,不得不以虚假报表上报,所谓的“假业绩能引金凤凰”,就是这个道理。其二、由于目前企事业单位掌握着对本单位财会人员的评先、评优、任命、提拔、调动、晋升等职权,会计人员“捧”的是本单位的“饭碗”。尽管国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会计工作,每一位会计人员也都想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从业原则,做一名出色的会计人,但在单位领导为了自己以及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国家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违反会计监督的要求而屈从单位领导的意志。
(三)会计人员素养的不高是主要环节。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监督的直接参与者,一些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支配下,将会计监督置之一旁。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严格执行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完全依赖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的提高,更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