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购的调查报告(通用22篇)
(二)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较低。
调查结果显示,每次网上购物都买退运保险的大学生只占12%,其余的则是偶尔买、甚至就不买。而大学生在网上购物前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占70%,从这两个数据对比来看,我们大学生并没有真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退运保险是针对所购买的物品由于质量问题或发错货时将货物退回商家,这其实也是对网上购物的安保措施之一。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大学生的侥幸心理较重。也许很多学生在网上购物并没有受到不良的影响,就感觉到每次网购时都购买退运保险是一种浪费,以至于在网购时少买、甚至就不买退运保险。这样就给一些不法商家留有漏洞可钻,给自己的网购经历带来麻烦,甚至是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而不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所以大学生不应该存在这种侥幸心理。第二,从现在网购的模式和流程来看,真正的的网上购物应该说是一种“虚拟市场”,就是大家买了退运保险,其实也已经在受损失了,更何况大家买了退运保险的有时也摆脱不了那些不法商家的算计,真正的权利有时并没有真正的维护,所以就不再买退运保险。其实大多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合理性,退运保险的费用与退货相比还是比较小的,从安全与经济的角度来说还是应该买退运保险。第三,从价值观的角度来说。在经济发展较快、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当代大学生在价值观方面的趋向趋于多元化,思想比较活跃,又加上没有经历过社会上的历练,对社会的了解不是太多,在思想上还不是太成熟,对问题的思考过于感性,因此会有一种对网购中出现的“小事”不在乎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大家的网购态度,也就是安全防范意识的问题。
据数据反映,在网上购物时只有26%的大学生索要发票,74%的大学生不去索要发票。发票应该说是我们大学生维权的最重要的证据,但为什么那么多的大学生不去索要发票呢?这主要有两点原因。首先,一些商家不愿意向顾客开发票,以此来逃税,而且当他们侵害顾客的权利时,顾客没有证据,他们会有一种“安全感”,所以就不愿意、甚至直接拒绝向顾客开发票。其次,这有很深刻的社会原因。中国人太安于现状,逆来顺受,法律意识淡薄,即使有发票也不愿意给自己添“麻烦”,有时候不要发票还能得到商家的一些“优惠”,这样一来,索要发票的人就更少了。这时如果我们的权益真的受到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没办法。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这不是为别人,而是为我们自己。
(三)对网购的信任度(诚信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1%的大学生认为网上购物是安全的, 近一半的大学生对网购的安全性不了解、甚至就认为网购不安全。以我看来,大家对网购的信任度才真正决定着今后网购的发展。之所以那么多的大学生多网购的安全性怀疑,主要有一下几个原因。首先,在我国互联网虽然高速发展,但是与互联网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几乎还是空白,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和时代的要求。目前,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我国还是一个“盲点”。 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显得简单、散乱、缺陷很多、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远不能适应网上购物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要。因此,加强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给广大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网购环境已经迫在眉睫了。其次,现在大学生的信息比较畅通,了解到关于网购受骗的实例比较多,耳染目濡,就渐渐对网购产生一种不信任。诚信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网上交易发展的瓶颈之一。网络购物由于采取非实物、非现场的购物形式,因此很容易出现物品的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的现象。其次,网络上的各种购物网站也是良莠不齐,有些网站专门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来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同时还有不少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不少消费者遭遇汇款后商家不发货的状况。网上购物的售后服务较差,“三包”责任难落实。有时商品出了问题经营者能推则推,就算有售后服务也只是表面应付一下,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实质解决。在线投诉渠道也不畅,不能找到投诉处理部门或人员,不能联系到网站,投诉电话或邮件没有人理睬的问题,对网购的信任度自然就低了。
三、对大学生网购安全意识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从调查结果来看,南阳理工学院大学生大部分都有网购经历,能够充分利用当代经济、科技发展成果,积极融入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潮流,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在看到可喜的一面时,还应看到我们大学生的网购还存在不少的安全问题,下面我们主要从学校、大学生个人和社会(国家、商家)这三个方面来说一下我们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学校教育应在培养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上发挥更大作用。
据调查反映,当代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比较低,不能保证网上购物的安全。学校教育对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有一个总的指导方向。大学是我们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一个纽带,这一时期的大学生思想比较活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校应开展好法律讲座,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组织“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
(二) 大学生个人也应注意培养自己的安全意识。
据调查结果反映,大部分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不是很高。在学校的努力下学好自己的法律课程,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积极融入当代法治社会,敢于在当代的法治社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自身还要有一定的警惕意识,在网上购物前,应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备案标志,仔细阅读购物条款,购买时应注意检查商家出示的销售条款中是否包括商品质量保证、责任和有关退换货等售后服务的规定并对购物凭证应妥善保留等。在进行网下支付的,也最好采用货到付款、预付部分货款等方式付款,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银行卡进行网络支付时,应注意:
(1)不要在网吧等公共设备上使用网上支付;
(2)每次支付自己备一份记录,详细记下支付时间、地点、所购物品、是否成功交易等,这样有助于事后的查对;
(3)最好有专用的一个账户或一张卡作网上支付用,并且卡内不要放太多的现金。如发现问题,及时与银行联系。此外,不要轻信网上热销商品、打折商品信息,安装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查杀和拦截病毒或恶意代码,不轻易点击不明网页或邮件中提供的可疑链接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学生对网上商家的信任度不是很高,大多大学生的网购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这主要还是在于国家和一些商家。
首先从国家的角度来说。纵观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但大多内容散乱,可操作性不强,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于时机成熟时制定一部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典。因此,应建立良性网上购物环境的对策,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远不能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这一切都需要加快立法速度,在参考国外先和宏观指导,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企业网络经济安全,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构建网上交易诚信体系。诚信问题是公众或商家最为担心的问题,而信用评价就是对卖方诚信的评估,因此公众和商家在网上交易前,特别关注卖方的信用评价。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关注商家资质信誉,通过传统媒体帮助消费者选择合法网站购买商品,商家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指数。目前在网上很多商家并无营业执照,使得消费者难以确认身份,商品质量也没有保障,应该加快步伐通过立法,严格商家的准入机制。网上诚信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基于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同时建立网上交易的诚信机制。
网上购物的发展必须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在开展网上购物的活动中,应该切实抓紧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消除消费者对泄露个人隐私及重要个人信息的担忧。选择网上信用卡在线支付方式的,最好通过安全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可靠的保障。
在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方面。应通过立法解决诸如交易手段等问题,要对参与交易的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使得网络购物有法可依。应及时受理所在地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政府则还可以借鉴传统消费市场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