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33篇)
(一)检查主动公开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主动公开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信息。检查是否落实家长代表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情况。
(二)检查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学校食堂或承包单位持证经营情况,严格规范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自查学校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是否规范,检查制度内容构成是否齐全。二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检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存贮、运输、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食堂生产经营需求,检查防蝇、防尘、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是否健全,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运行情况。
(四)检查食品采购和贮存情况。查看学校食堂或承包商与供货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情况,严禁供货单位分包或转包行为。检查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检查是否建立现场评价和退出机制。检查是否经营生食类、冷食类和裱花蛋糕、三明治等高风险食品。
(五)检查加工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是否按照各功能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检查库存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检查是否落实色标管理、生熟分开,检查加工烹饪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规范,检查食品留样落实情况,检查专间操作人员是否严格落实专间规范操作要求。
(六)检查事故应急与处置。检查是否按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落实开展模拟演练。
四、食品安全承诺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否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能否承诺已对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隐患。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2024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3
按照永宁县教体局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中旬,对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认真细致地检查。通过检查可以看到,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的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有效杜绝了学校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等现象,保证了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学校领导始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开学初,学校开展了杜绝学生吃零食和不将零食带进校园的活动,学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口附近摆摊设点的情况大大减少,学校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明确食品安全工作专人负责,从而保证了我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本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排查整治情况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