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用社调研报告(精选12篇)
(一)大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密切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关系的粘合剂,是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重要措施,是农信社实现农社双赢的主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农信社信贷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不仅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贷款热情,引导贷款需求,扩大农信社市场占有份额,而且对于转变信用社经营理念,扩展信用社经营空间,使之立于不败之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农信社要对村两委、村民小组、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使村干部支持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满腔热情地投身到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中去;另一方面,县联社、信用社领导要对广大信贷人员讲清小额信用贷款对信用社自身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使信贷人员克服麻烦、厌烦情绪,把小额信用贷款当作信贷工作的第一要务,当作自己联系农民群众的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地、主动地、热情地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二)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信用社是地方金融组织,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信用社应积极地、主动地将信用评定工作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引起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积极能动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社员代表、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信用评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申请要求成为信用户的农户,要从其信用程度、威望高低、家产状况、全年收入、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信用户的名额。在这方面,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宁缺勿滥,宁精勿粗,不能搞“大呼隆”,不能硬性分派评定指标。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等级监测体系
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它绝不是权宜之计,也决不是应景之作,此项工作耗时费力,同时细致缜密,因此有“系统工程”之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得之不易的各种数据要倍加珍惜。对这些数据最有效的保存办法就是用微机科学分类,建立数据库,将全套评定资料纳入数据库管理。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设一个数据库即可;县乡两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可设总库、各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设立分库。数据库建立之后,要对信用评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管理、定期检测。检测可分为现场监测和非现场检测。现场检测要求信贷工作人员亲临一线,入户上门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变动的数据及时纳入微机进行更正。非现场检测要根据各基层社的统计数据利用数学公式进行模拟计算,从中找出变化的东西,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预测信用户的信用程度发展变化趋势,指导全县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四)全面落实小额信用贷款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在贷款条件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对那些诚实守信的农户,对因遭遇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及时归还本息或无力归还本息的,经调查核实可予以适当展期,并敢于据实再发放少部分新的贷款,以帮助他们恢复元气,重整家园,养本生息。二是根据风险的大小和农户长期形成的信用状况,在人民银行准许的浮动幅度内,适当降低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体现小额信用贷款的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周期性、循环性的特点和信用贷款的具体用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使贷款的期限和和农业生产周期相衔接,充分发挥贷款和农业诸生产要素的掺合作用、推动作用。四是对那些确实有还款实力且信用程度特别高的少数信用户,可破例提高授信额度,体现信用社的差别政策。
2024年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3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制约,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农村信用社扭亏增盈的障碍。如何有效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2、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3、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4、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