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调研报告(精选32篇)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的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2024年企业调研报告 篇17
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确保全县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顺利实施、实现二次腾飞,对全县中小企业人才资源现状采取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我县中小企业人才资源现状
截止20xx年底,全县有法人中小企业1625户,从业约8.3万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劳动力,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的大多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低水平生产的行业,具有高层次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较少。目前,中小企业以城化公司、城固酒业、振华公司、丰泰公司、德隆公司等一批私营企业为龙头,逐步从家庭作坊式经营和家族式管理模式向现代化企业迈进,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和下岗职工不断充实到中小企业当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输入了新鲜的活力。20xx年底,中小企业安置大中专院校学生300余人,从事企业管理和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约有4200多人,其中: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11人。
二、我县中小企业人才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中小企业对人才资源的需求欲望不强。
我县中小企业虽然数量多,但总体上规模偏小,科技含量低,技术力量薄弱,设备落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尚在起步之中,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主要从事传统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是十分强烈。
2、任人唯亲,人才没有施展才能的空间。
中小企业在发展之初形成的家族管理模式根深蒂固,任人唯亲现象在非公企业中普遍存在。一些重要的岗位都安排着自己的亲友,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得不到应有重视,难以发挥作用,久而久之,便失去了工作积极性,并放弃在该企业继续工作,致使人才大量流失。
3、缺乏长远眼观,不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一些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对人才一方面只求一味放电,最大限度的使用他们的脑汁和能力,使人才得不到同工同酬的回报和应有的重视;另一方面,舍不得投入,忽视人才的继续??培养,使人才知识老化,跟不上形势,造成发展后劲不足,严重影响人才的成长和储备。
4、中小企业领域人才信息传输渠道不畅。
受人才资源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局限性的限制,一方面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有能力有技术的人才找不到发挥作用的场所,使人才资源得不到有效流动和合理配置。
一方面我县处于农村城镇,区位优势不明显;另一方面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科技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低,用工待遇低,造成大中专院校学生不愿到非公企业就业的现象。
调查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中小企业对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认识不够;二是普遍存在急功近利、发展眼光不够、对人才影响企业发展前途估计不够的问题;三是对工资水平、人才市场行情掌握不够,信息闭塞。
三、促进我县中小企业人才建设几点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人才对我县中小企业实现二次腾飞有着重大影响。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中小企业人才观念。
一是要增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企业人才意识;二是要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者观念,认清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真正认识到企业要发展壮大就需要一批懂管理和具有先进技术人才的道理;三是积极引导大中专院校学生摒弃旧观念,自觉投身到中小企业当中,使高素质人才尽快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动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后劲。
2、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拓宽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渠道。
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拓宽为中小企业服务渠道,才能更好的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一是要扩大信息面,提高人才供求信息的准确性,要通过丰富、灵活的方法加强中小企业与人才的对接,增强中小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二是做好中小企业领域人才规划和监管,完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建立良好的人才环境。三是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为中小企业在人才信息、资源、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